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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留2000萬遺產「妻想全給兒」卻因做錯1動作遺產稅從1000→49萬4
https://www.pacowu.url.tw/ 吳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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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https://wantrich.chinatimes.com/news/20231212900851-420501

丈夫去世後留下遺產2000萬給妻子和兒子,妻子因為覺得自己不需要遺產,想把丈夫的遺產全部給兒子,卻沒料到做錯一個動作,讓原本只要繳1000元的遺產稅遽增成49.4萬。

 

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表示,丈夫去世後留下遺產2000萬給妻子和一個兒子,扣掉遺產稅扣除額後,丈夫的遺產淨額只剩 1 萬元,乘上遺產稅率 10% ,應納遺產稅額只有 1,000 元。但是妻子覺得想把遺產全部送給兒子,於是選擇了拋棄繼承,殊不知妻子的配偶扣除額493萬元也因此無法使用,讓原本的1,000元遺產稅遽增成49.4萬。

 

遺產稅從只要1,000元變成49萬,癥結點就在媽媽辦理了拋棄繼承!其實想要將丈夫所有的遺產全部給兒女不是只有拋棄繼承,另一種辦法既可以達成媽媽的目的,還可以避免遺產稅增加的問題,那就是透過「遺產分割協議」。

 

不用拋棄繼承,其實你可以這麼做

 

「遺產分割協議」顧名思義就是所有繼承人都達成遺產分配的共識,而且彼此之間不論怎麼分割遺產,都不會被課贈與稅,既可以同時保有各項的遺產稅扣除額來降低遺產稅外,又可以達到分配遺產的目的。

 

所以妻子可以和兒子一同簽下遺產分割協議書,雙方協議內容為所有遺產由兒子繼承、妻子分毫不取,這樣的協議就可以保住妻子的遺產稅扣除額,維持原本的遺產稅額。

 

蘇家宏表示,「遺產分割協議書」有效的3個關鍵:

 

「遺產分割協議書」3個關鍵

 

1. 不可生前預立:必須是被繼承人(丈夫)「畢業後」,由繼承人(妻子和兒子)共同完成,如果本案例生前就預立好,全部給兒子,母親完全不分,法官會認定無效。

 

2. 大家同意才成立:在全體繼承人沒有爭議、意思都一致的情況下,只要透過繼承人間協議的方式進行,由全體繼承人都同意並且蓋章或簽名,這樣兒子就可以繼承丈夫全部的遺產了,也不會有「特留分」的問題。

 

3. 避免含糊不清的內容:協議內容要具體,哪些遺產分給哪位繼承人、持分、數量都要寫清楚,避免破壞彼此親情,後續發生爭議。

 

蘇家宏提醒,如若要避免繼承人在簽訂協議後反悔、翻臉不認帳,最好能經過公證人的公證或認證比較好,有兩道程序:

 

a. 藉由公證人的公證程序,可以證明此份是經過全體繼承人都簽名或蓋章同意的「遺產分割協議書」。

 

b. 為了避免該給付金錢或特定動產的繼承人不履約,也可以在協議書上註明應受強制執行的記載,若有繼承人未依約給付,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省去冗長的訴訟過程。

 

本文獲得「恩典法律事務所」授權,未經同意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