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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03/10 財稅焦點】贈與要注意,每年每人別傻傻分不清楚4
https://www.pacowu.url.tw/ 吳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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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要注意,每年每人別傻傻分不清楚

精通贈與免稅額可以節稅又可傳承家族財富,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每人每年贈與稅免稅額為244萬元,等於每一位贈與人在同一年度內,不論贈與多少人及贈與次數多寡,只要當年度所贈與的金額累計不超過244萬元,即可免納贈與稅;超過贈與免稅額的部分,應在超過免稅額的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並視贈與金額大小,課徵10%至20%不等的贈與稅。

不少民眾誤會每年的定義,是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而贈與稅中的「每人」是指贈與人而非受贈人,也就是每一位贈與人,每年無論贈與多少人,累計贈與金額合計不超過244萬元,才可免納贈與稅。

舉例來說,民眾甲在111年10月4日贈與大兒子144萬元,112年元月5日贈與女兒100萬元,以為將兩次贈與期間壓在一年內,就能一起適用244萬元免稅額,殊不知已跨年度贈與,國稅局發現,甲君後來又在112年10月20日贈與小兒子244萬元,計算2023年全年,甲君贈與女兒、小兒子合計344萬元,扣除免稅額244萬元,稅率10%,應繳納10萬元贈與稅。

另一個例子,是一對夫妻要贈與財產給三名子女,贈與免稅額上限是以贈與人為準,以2023年而言,即為夫妻各244萬元,合計可在488萬元內規劃,而非三名子女每人各24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