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消息 > 遗产税 &赠与税 > 以子女名义办定存单 这种情况要申报赠与税 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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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郑琪芳/台北报导〕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父母自银行帐户提领存款,转存子女名下定存单,属於赠与行为;近来查获父母自银行帐户提领存款,并以子女名义办理1年期定期存单,因定期存单金额已超过赠与税免税额,却未申报赠与税,经国税局查获补税并处予罚锾。
台北国税局说明,根据「遗赠税法」规定,赠与是指财产所有人以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人,经他人允受而生效力的行为;而所谓的财产,是指动产、不动产及其他一切有财产价值之权利。
举例说明,甲君於2021年自银行帐户分次提领存款150万、120万及100万元,并以儿子名义办理3笔1年期定期存单,1年后定存单到期时,本金连同利息全数存入儿子银行帐户。经国税局查获,甲君也承认是透过定期存单分次赠与存款给儿子;因此,国税局除核定补徵赠与税15万元〔(150万+120万+100万-免税额220万)×税率10%〕,并处予罚锾。
台北国税局呼吁,父母自银行帐户提领存款,转存子女名下定存单的赠与行为,若超过当年度赠与税免税额,在稽徵机关尚未调查或未经他人检举前,请尽速向户籍所在地稽徵机关自动补报补缴及加计利息,以免遭补税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