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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车位给儿子 未超过244万、少作「这步骤」免税飞了4
https://www.pacowu.url.tw/ 吴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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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陈将名下现值约80万的车位赠与给儿子,因尚未超过每年的赠与免税额244万,不知道是否需要申报增与税?
对此,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根据《遗产及赠与税法》第24条第1项规定,赠与人在1年内赠与他人之财产总值超过赠与税免税额者,需於超过免税额之赠与行为发生后30日内办理赠与税申报。
赠与之财产,如须办理移转登记,因地政机关及其他政府机关或公私事业,於办理赠与财产之产权移转登记时,需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42条规定,检核稽徵机关核发之赠与税缴清或免税证明书等,始得为移转登记。因此,纵加计同1年内赠与他人财产总额未超过免税额,仍应申报赠与税。
国税局指出,该赠与人甲君今年度欲将其所有土地公告现值及房屋评定现值计80万元之车位赠与儿子,虽然甲君本年度无其他财产之赠与,而此车位的赠与价额虽未超过赠与税免税额244万元,但因向地政机关办理产权移转登记时,需检附稽徵机关核发之赠与税免税证明书,所以甲君仍应申报赠与税才能取得该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