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最新消息 > 遺產稅 &贈與稅 > 父母年贈與子女244萬,還是被課贈與稅!國稅局曝忽略1細節「直接計入贈與連補帶罰」 2025-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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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止有心人士藉由贈與方式避掉遺產稅,政府會徵收贈與稅,以確保財產移轉公平性,而每位贈與人之額度為「每年244萬」為上限,若贈與人在同1年度以內贈與他人的財產總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244萬元時,應該要在贈與日後30天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贈與稅。民眾須特別留意,以免荷包失血。
同年度贈與子女244萬,為何還是被課贈與稅?
國稅局表示,贈與稅免稅額以每位贈與人每年244萬元為限,意即每位贈與人自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不論贈與給多少人,累計贈與金額合計不超過244萬元,即可免徵贈與稅。
國稅局補充,父母可以運用每年244萬元的免稅額,以自己名義贈與現金給子女,子女再運用受贈之資金投資、置產等方式理財。該現金孳息及投資收益即歸屬子女所有(因這部分不算是父母的贈與)。
國稅局也提醒,夫妻之間關係為配偶,非屬民法第967條或第969條所規定之血親或姻親,故夫妻間財產之買賣不須申報贈與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