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消息 > 遗产税 &赠与税 > 继承比赠与划算!他生前赠房给妻 妻转售「土增税」险暴增90万 202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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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税负复杂,凡事先问地政士最保险!一名丧偶人妻出售房屋,眼尖的地政士发现,该房屋是丈夫去世前不到一年赠与给妻子,故房屋可认列遗产,土增税因此大省90万元。
房屋买卖除了房地合一税或所得税,土增税也是其中一大税负,由於土地价值逐年攀升,持有时间越久,税负往往越高。
丈夫生前赠与房屋后去世
小林(化名)76年取得房屋,103年赠与房屋给妻子,103年底去世,妻子於114年转售房屋,妻子出售房屋时,起初,增税从76年计,发现百余万,於是询问地政士,「103年丈夫就将房子赠与给我了,不是从103年计算吗?从103年开始计算,土增税足足省了90万!」
夫妻赠与土增税逃不掉
依照土增税以「取得时间」为准,不少人会有与小林妻子同样疑惑,用「夫妻赠与」不就可以逃掉?
地政士公会全联会常务监事萧琪琳表示,由於夫妻间赠与免赠与税,确实会有人想到这一招,透过赠与来节省税负,然而,政府并不是傻瓜,立法之初就已将此事设计完成。
依《土地税法第28-2》规定,配偶互赠土地得申请不课徵土增税,但并非真正免徵,而是暂不课徵,未来出售必须连同未缴的土增税一并缴纳。
继承结局大不同
正业地政士事务所所长郑文在表示,依照小林夫妻状况,其实依法是认列为遗产,
个案经查,先生於103年底过世,7月间将房产赠与给太太,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5条属「死亡前2年夫妻赠与」,须纳入遗产总额,经正确申报遗产税后,自然可依遗产继承时间计算,故该案峰回路转,最终小林妻子省下了90万的土增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