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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稅唸學堂/他幫兒子還貸500萬視同贈與 不理國稅局通知多罰25萬4
https://www.pacowu.url.tw/ 吳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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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11994/9085002

2025/10/21 15:34:52

經濟日報 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

邱爸(化名)112年賣掉不動產,收款2,000多萬元,錢進帳戶,很快轉出500萬多元進另一銀行特定帳戶。台北國稅局查到,他是幫兒子還掉銀行貸款,要課贈與稅。

 

官員指出,「以贈與論」規定要先發文通知補申報,可惜邱爸沒有理會,送裁罰,估計罰一倍、25萬多元。

 

邱爸幫兒子還貸款,國稅局怎麼會知道?國稅局官員說,邱爸被財政部選案查核,派案給台北國稅局,查資金流程時查到的。財政部每年會設定特定條件選案查稅,邱爸是隨機查到的個案。

 

官員也補充,「銀行不會通知我們的,銀行會保護個資,對客戶資料負有保密責任。」

 

「以贈與論」不能逕自核稅 要先通知

邱爸當時沒有主動申報贈與稅。國稅局並不意外。因為「以贈與論」,或者稱為「視同贈與」,納稅人常常沒意識到這樣的行為是要繳稅的。像邱爸,他認為是把錢給銀行、不是給兒子。

 

官員說,邱爸幫兒子還銀行貸款,符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1款規定,「在請求權時效內無償免除或承擔債務者,其免除或承擔之債務,」應以贈與論,課徵贈與稅。

 

除了認知差異,國稅局不一定能查到也是原因,國稅局比較沒有系統性的通報制度來掌握這類資料。常是在查其他稅事「順帶」發現。如果沒被查到,躲過五年核課期,納稅人也就不必繳稅了。

 

最重要的是,納稅人還有一道防線。「以贈與論」課稅,現在國稅局會先通知納稅人,給補報免罰的機會。這類案件因徵納雙方認知不同時有爭議,納稅人有時誤解國稅局故意為難,於是財政部要求先通知納稅人。

 

沒補申報 加罰一倍

只是邱爸浪費了補報的機會,台北國稅局有通知邱爸,邱爸沒有理會。

 

官員說:「通知他,表示我們掌握課稅資料。」其實納稅人收到通知,就要有警覺。「贈與稅的處罰是很重的。」即便對納稅人,這也是很簡單的案件,但是不處理也很傷。

 

國稅局算給你看

國稅局核課邱爸本稅25.6萬元。

 

500萬元贈與總額-244萬元贈與免稅額)×10%贈與稅率=25.6萬元贈與稅

 

官員說,邱爸沒有補申報,要移送裁罰,估計要罰一倍,罰25.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