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消息 > 遗产税 &赠与税 > 财部预告变革 遗赠税修法 解决「大老婆复仇」 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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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00:25:08
经济日报 记者邱琮皓/台北报导
为解决「大老婆的复仇」,并符合宪法判决意旨,财政部昨(22)日预告《遗产及赠与税法》修法草案,最大变革在於未来上路后,死亡前两年赠与财产,纳入遗产总额计算后,赠与部分只能对受赠人课遗产税,就算抛弃继承也逃不掉这一笔遗产税。
财政部此次修法是源自2024年大法官释宪。一名男子在死亡前两年赠与配偶高额股票,男子死后,依规定须并入遗产总额课税,结果元配和子女都抛弃继承,让外遇对象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独自承担巨额遗产税,被形容上演「大老婆的复仇」。

遗赠税法修法重点
宪法法庭认为遗赠税法相关规定违宪,财政部启动修法,昨日预告修法草案,未来规定,生前将财产赠与配偶等特定亲属,在被继承人死后,受赠配偶或亲属须按比率负担遗产税,抛弃继承也没用。草案预告期至2月23日止,完成预告程序后将尽速报行政院。
财政部官员强调,未来新法公告上路后,继承事实发生在实施日之后者,将适用新法;如果继承事实发生在宪判公告日(2024年10月28日)后、新法公布前案件,则适用财政部去年公布的过渡原则。
根据草案,被继承人死亡前两年内赠与其配偶、依民法规定之各顺序继承人(如子女、孙子女、兄弟姊妹)及民法继承人配偶之财产,依规定并入遗产课税者,依各受赠财产占遗产总额比率计算之遗产税额,以各受赠人为纳税义务人,并以受赠财产为限负缴纳义务之规定。
举例来说,陈先生死前两年赠与配偶5,000万元、儿子3,000万元,死亡时仍留下2,000万元现金,遗产总额1亿元。未来新法通过后,陈先生的配偶要负担二分之一税额、儿子负担十分之三,剩下的五分之一由全体继承人共同负担。
官员指出,若配偶与子女抛弃继承,已拿到的财产仍要计税,只有在最后由全体继承人共同负担的部分,不会加入分母。
另外,此次也修正配偶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死亡前两年赠与配偶财产,未来在计算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时,也可视为现有财产,将使纳税人可扣除更多金额,对纳税人有利。
举例来说,陈先生死亡时财产有4,000万元,死前两年赠与配偶1,000万元、配偶自身财产2,500万元,过去死前赠与的1,000万元,不能纳入计算基准,以两人财产差额半数,请求权为750万元。
新法上路后,死前两年赠与的1,000万元,视为陈先生现存财产,两人财产差额半数为1,250万元,可扣除额度就增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