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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税念学堂/公设地赠孙旋即卖给建商 国税局举证抓他避税 课赠与税200多万4
https://www.pacowu.url.tw/ 吴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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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爷爷(化名)和建商谈好价钱,签了私契,同意将名下一块公共设施保留地卖给建商,但要求交易前,先赠地给大孙子再出售。依都市计画法,公设保留地赠与直系血亲免赠与税,但是,南区国税局却按卖价2,400万元,核郝爷爷赠与税215.6万元,并加计滞纳金32.34万元。

 

郝爷爷事先做了功课,相关法令对公设地的移转有特别优惠,免土地增值税、免房地合一税、赠与孙子免赠与税。没想到,最终被认定赠与的是「现金」,而不是土地;并被认定为「租税规避」,加计滞纳金和利息。

 

要认定租税规避,必须举证,南区国税局还真提出证据。官员指出,郝爷爷和建商签了约,约中有售价,并且记载移转方式,公设地先赠与孙子再卖给建商。

 

建商是破口 郝爷爷签的私契是证据

郝爷爷赠与公设地给孙子,因为要过户,向国税局申报赠与税。依都市计画法第50-1条,公共设施保留地赠与直系血亲免徵赠与税。郝爷爷顺利取得免税证明,到地政机关将土地移转给孙子。

 

并不是国税局看出什么漏洞,只能说郝爷爷运气不好,国税局每年都有例行性的选案查核,官员说:「恰好抽到郝爷爷这一件。」

 

一看是公设保留地,国税局也没预期会收到税,只是照既定查核程序办理。郝爷爷在1116月申报赠与公设地给孙子,孙子7月就卖地给建商。官员说,时间掐得很紧。

 

於是,南区国税局询问建商交易相关情况,建商取出私契,说明买卖合法,私契上有郝爷爷的签名。

 

官员指出,私契的签约日期在赠与之前,签约人是郝爷爷,不是孙子。私契中,已载明成交金额为2,400万元,同时还加注交易方式,先移转给孙子,再由孙子卖给建商。

 

国税局为保密给了个接近实际的成交价,2,400万元不是实际金额。官员说,不妨碍说明案情。

 

郝爷爷与建商签定的私契成为租税规避的证据。郝爷爷承认了,是他谈好的交易。南区国税局回归实质课税,官员说,卖地的实际交易人是郝爷爷爷,孙子实际拿到手的2,400万元来自郝爷爷的赠与。改课赠与标的为现金,赠与总额是2,400万元,核课赠与税215.6万元。

 

国税局官员说,租税规避不罚,这是当年纳税者权利保护法的立法主张。不过,也有阻吓条款,依据纳保法第7条第3项,要加徵滞纳金及利息。滞纳金是按所补税额的15%计,要缴32.34万元。目前利息不高,涉及金额小。

 

国税局算给你看

 

2,400万元赠与额-244万元赠与免税额)×10%税率=215.6万元赠与税

 

215.6万元赠与税×15%32.34万元滞纳金

 

建商要容积 买南部公设地

郝爷爷的案例也让南区国税局开始注意到公设地的交易。早期买公设地多为了「捐赠」节税,但那路已被堵了。近年的交易,应是为了「容积」。

 

官员指出,近年中南部陆续盖起大楼,以前盖透天厝的时候用不著去买容积,现在可能有需要买了。而公设地等於容积,这价值也不同以往。

 

南区国税局提醒纳税人,类似郝爷爷的租税规画可能破功,因为国税局已经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