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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父偏心「4500万财产全留给长子」 2女儿不满…靠1招拿回遗产4
https://www.pacowu.url.tw/ 吴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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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刊王CTWANT] 父母要对孩子不偏心,是不太可能的事情。有一名陈姓老翁,育有12女,但生前预立遗嘱,把4500万元遗产全留给长子,另外2名女儿一毛都分不到,因而感到不满,於是靠一项法律提出告诉,结果最后赢了。

 

陈姓老翁生前立遗嘱,将4500万财产全留给长子1人,直到过世后,子女们才知道真相,决定依「特留分受侵害」为由,诉请扣减遗赠财产,经法院判决长子应将特留分部分返还其他继承人。

 

由於陈姓老翁的3名子女应继分各13,特留分为应继分之12,也就是1613×12),2名女儿请求自遗赠财产中扣减后,长子自遗赠财产中各交付750万元(4500万元×16)给2名姊妹,但这部分不必课徵赠与税。

 

根据财政部6788日台财税第35311号函释规定,民法应继分规定的设置,是为了解决继承权发生纠纷时,得凭以确定继承人应得的权益,如继承人间自行协议分割遗产,则取得遗产多寡未予限制,从而不生继承人间相互为赠与问题。

 

据此,被继承人生前预立遗嘱,死后将财产全部遗赠予某一继承人,致其他继承人法定特留分受侵害,依法请求由遗赠财产中扣减时,原取得全部遗产继承人须返还财产予其他继承人的部分,仍属遗产分割范畴,并不生继承人间相互为赠与问题。

 

不过国税局也提醒,继承人在缴清遗产税后,持凭遗产税缴清证明,办理遗产继承分割登记,不论继承人间如何分割遗产,均不课徵赠与税,但继承后再无偿移转仍涉有赠与情事,应依法课徵赠与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