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消息 > 遗产税 &赠与税 > 信托赠与税依平均余命计算 利於传承 2024-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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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函释,如确定他益信托的信托契约,受益人死亡为关系消灭、也就是信托期间约定是到受益人死亡为止,赠与税可依据内政部所公布的平均余命计算;财政部官员表示,未来也更有利「生利息」,如存款等财产计算赠与税,有利於家族传承或者照顾后代的效果。
《遗产与赠与税法》10之2款规定,如是他益信托,也就是委托人与受益人非同一人时,若委托资产会产生孳息,例如存款、债券或其他会产生的其他约载固定利率的财产,孳息的部分就要按信托约定期间为止,以同一年定期储金固定利率折算现价,来计算赠与税。
财政部官员解释,为方便明确计算赠与税,会使得信托难以签订存续期间,需签订30年或50年;但如该信托是要照顾未成年子女或者是需要照顾的后代,民众就会担心如果后代生命过长,但信托的时间有限,当信托灭失,财产恐遭他人挪用、无法达到照顾小孩或者需要照顾后代的效果。
很多民众因此不敢签订信托契约,为此财政部函释,未来如果是以受益人终身作为信托灭失,也就是信托期间约定时间是到受益人死亡止,就可以依据内政部的平均余命来计算。
如当年度内政部计算的平均余命是80岁,小孩是10岁的话,存续期间就可以依照70年计算后折现有价值来课徵赠与税。
近期,财政部陆续公布有利信托的解释,例如信托受益人如果身故,可以不用向银行提供缴清遗产税证明,就可以先动支信托内的现金,在138万以内支付丧葬费,让民众在办理身故事宜更方便、更具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