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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老夫妻换房「透天厝→电梯大楼」,为何免缴房地合一税72万?理财专家曝节税眉角:符合2条件4
https://www.pacowu.url.tw/ 吴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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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连结:https://www.businesstoday.com.tw/article/category/192008/pos ...

廖嘉红在脸书「R姐财富方舟-廖嘉红」撰文分享,黄先生和他的妻子年纪大了膝盖不好,为了方便日常生活,他们决定卖掉现在住的透天厝,换成一间有电梯的华厦,虽然黄先生以前已经使用过「一生一次」的税务优惠,但是黄太太并没有使用过。

 

廖嘉红建议此案例可透过夫妻赠与,出售透天厝时再次使用「一生一次」,以节省透天厝高额的土地增值税,而且夫妻之间赠与不动产免徵赠与税,土地增值税可以申请暂时免缴,等出售时再以「一生一次」的优惠税率缴纳。

 

如此一来,黄先生将透天厝赠与给太太,只需要缴交契税,而且契税是按房屋现值的6%计算,而不是市价的6%。受赠的黄太太出售透天厝时,就能享受「一生一次」10%的土地增值税优惠税率,而不是一般的20%40%的税率。

 

以此案为例,原本须课徵房地合一所得税,按出售时的成交价额1000万一取得成本610万-费用30万=获利360万,获利360万×房地合一税率20%=房地合一所得税72万。

 

还好黄先生夫妻的透天符合「房地合一自住优惠」:

 

1)个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办竣户籍登记。

2)持有并实际居住於该房屋连续满6年。

廖嘉红强调,根据这个优惠,课税所得400万以内者免纳所得税,超过部分按税率10%课徵所得税。 於是出售获利360万-400万免税额为负数,所以黄先生夫妻的

房地合一税等同「归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