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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保单理赔 要课遗产税4
https://www.pacowu.url.tw/ 吴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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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保单传承财产要注意,财政部中区国税局昨(18)日提醒,购买未经我国金管会核准的外国保险公司之人寿保险,虽已指定受益人,仍应计入遗产总额课徵遗产税

国税局举例,老张在生前投保外国保险公司的人寿保险商品,死亡时核算保单价值1亿元,老张儿子没把这笔钱计入遗产总额申报,被查到时,儿子主张父亲有指定受益人,因此无须计入。

国税局表示,经查后,发现老张生前是投保外国保险公司的人寿保险商品,外国保险公司没有依照《保险法》经金管会核准,与传统经过金管会核准的保单不同,依规定须纳入遗产总额计算课税。

国税局说明,一般保单经过金管会核准后,在我国贩售,若保险有指定受益人,最终核发的人寿保险金可不纳入遗产总额,不过老张案例非我国保单,而是境外保单,以保单价值1亿多元计算,须补徵遗产税2,000万余元,并处罚锾1,600万余元,加总约3,600万元。

除了保单类型要留意,国税局提醒,国人经常用保险进行投资理财或资产传承,若要等到子女成年后,变更原购买保单要保人,形同要保人将保单价值无偿移转给他人,属遗产及赠与税法所规定的赠与行为,应申报赠与税。

举例而言,老李2011年1月1日以自己为要保人,向保险公司购买保单,等到儿子成年时,在2024年8月1日将要保人变更为儿子,保单在变更日的保单价值准备金为600万元,应计入2024年度赠与总额600万元,因已超过赠与税免税额244万元,应在赠与行为发生后30日内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