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最新消息 > 房地合一稅 > 王先生房屋持有不到二年賣掉,一個「防錯殺條款」,適用稅率從45%降到15% 202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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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錯殺條款,降低正常購屋者的稅率
房地合一稅規定,因繼承或受遺贈而得到房地者,可把逝者持有期間合併計入房地合一稅所規定的持有期間,又因考量民眾售出繼承而來的房地,多半不是為了套利,故於2023 年11 月補充,若是在2016 年之後連續繼承或受遺贈,可將各次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的持有期間合併計算。
舉例來說,王爺爺不幸於2022 年2 月過世,他在2008 年購入的房子,由王爸爸繼承。同年11 月王爸爸亦過世,再由兒子王先生繼承該棟房子,並在2023 年賣掉。
由於王先生的房屋持有期間不到2 年,應適用45% 的稅率,然而該棟房子經過王爸爸及王先生連續繼承,應將王爺爺及王爸爸的持有期間合併計算為15 年,適用稅率降到15%。
另外,若要享有自用住宅免稅額400 萬元,及獲利超出400 萬元僅課徵10% 的優惠,在合併計算的持有期間內,從售出房屋時間回推連續6 年,也必須有各次被繼承人或遺贈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該房屋登記戶籍,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也就是王先生所繼承的房子,必須從2017 年起王爺爺就已設籍,王爸爸也於2022年設籍,且皆未出租或營業使用,2023 年賣房的所得稅才可扣除400 萬元免稅額,及適用10%的優惠稅率。
本文節錄自任性出版的《遺產與贈與的節稅細節(全新增修版): 財產怎麼贈,孩子拿了錢不落跑;遺產怎麼分, 老者心安、少者不爭,還能省下萬萬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