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消息 > 房地合一税 > 买预售屋逾2年 卖房仍须缴45%房地合一税? 税务局点出「1关键」 202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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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网News记者吕咏柔/综合报导
政府课徵房地合一税,目的在於抑制投机客利用房地产进行短期交易炒作的行为。不过若民众买的是预售屋,完工交屋后出售,房地合一税持有期间该如何算?适用税率又是为何?财政部高雄国税局一一解答。
国税局表示,预售屋与成屋为不同交易标的,民众如持有预售屋到成屋出售,以成屋所有权移转登记日为取得日,并自取得日起计算至出售该成屋之所有权移转登记日止,为持有期间,不得并计预售屋持有期间。
举例说明,个人於2021年3月1日购入预售屋,建案於2021年底完工,取得成屋所有权登记日在2022年2月1日,之后出售成屋,其所有权移转登记日在2022年12月30日,则成屋持有期间则是自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未超过2年,适用税率为45%。
国税局进一步说明,依所得税法第4条之4第1项、第14条之4第3项及第14条之5规定,个人交易自2016年1月1日(含)以后取得的房屋、土地,应依房屋、土地持有期间,按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之次日起算30日内自行填具申报书,并检附买卖契约书影本及其他有关文件,向申报时户籍所辖稽徵机关办理房地合一所得税申报,其有应纳税额者,应一并检附缴纳收据。个人有房地交易所得或损失,不论有无应纳税额,皆应办理房地合一所得税申报。 国税局说,民众如有疑义,可拨打免费服务电话0800-000-321洽询,或至国税局网站利用国税智慧客服「国税小帮手」线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