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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过世了,财产却动不了?继承人没钱、缴不出遗产税,这3笔钱可以先动用!4
https://www.pacowu.url.tw/ 吴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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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连结:https://wealth.businessweekly.com.tw/GArticle.aspx?id=ARTL00 ...

25岁的小英,大学毕业后,就在车厂担任行政人员。最近,妈妈因病过世,让她非常难过。其实小英的爸爸早年就因意外离世了,妈妈过世后,家里只剩她和20岁的弟弟,两人相依为命。 

妈妈离世后,一些后事需要用钱,小英才刚从大学毕业没多久,也才工作没几年,手边没什么存款。虽然小英的妈妈生前很有理财观念,会存钱、投资股票基金,也有买保险。

但是,现在千头万绪,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也不知道哪些钱可以动用?如果还要缴遗产税,又该怎么办? 

家人过世急需用钱,这3笔钱可以先动用

一个人身故当下,所有财产都变成遗产,在还未完成遗产税申报前,是不可以私自动用的。短时间内,小英可以由3种管道先获得现金处里丧葬事务: 

1.以被继承人为被保险人的保单

依照保险法第 112 条规定,保险金额约定於被保险人死亡时给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其金额不得作为被保险人之遗产。 

因此有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保单(包括指定为某些特定人或法定继承人),不须等遗产税完税,就可以准备相关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身故保险金。交齐理赔证明文件后,没有特别约定,受益人应於15日内可以收到理赔金。 

2.存款余额在20万元以下者

被继承人(小英的妈妈)在金融机构及邮政储金单位之存款,该项存款余额在新台币20万元以下者,除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外,经全体继承人同意,检附相关文件(免检附遗产税缴清证明书或免税证明书),继承人小英可就该项存款作继承移转或提领。不过这笔存款仍应列入妈妈之遗产总额内,申报遗产税。 

3.社会保险丧葬给付

以劳保为例:本人死亡或家属死亡都有死亡给付。小英到任一户政事务所办理除户时可同时申请,申请手续完备经审查应予发给者,於劳保局收到申请书之日起10日内发给。 

继承遗产的完整6步骤流程

对在世的亲人而言,除了感情上的悲痛,办理民俗上丧葬的程序,还需要继续完成一些政府的行政流程,且要注意各自有其负责的单位和申请截止日期。 

要完成遗产继承最紧要的是以下步骤: 

1步、除户登记

按规定,30天内须至各县市户政事务所办理死亡登记,且办理后续事物都需要除户证明,因此这是最重要的第一步。 

2步、查调所得财产

可以线上查询或就近国税局临柜申办,查调遗产清册和金融遗产清册,可查出被继承人名下所有不动产及动产(存款、上市柜股票、基金、以往生者为要保人且要被不同人的保单、透过证券商复委托购买之外国有价证券等金融遗产资讯),及「当事人综合信用报告」及「未清偿债务资料」。 

小提醒:如果对往生者生前的财务状况有疑虑的,尽早在3个月内完成至此步骤,继承人才能及时判断是否需要向法院提出抛弃继承或限定继承。 

3步、申报遗产税

6个月内至往生者户籍地税捐稽徵处办理申报,如符合遗产税跨局临柜申办作业要点即可就近至国税局任一分局、稽徵所或服务处办理申报。 

4步、取得遗产税证明

经国税局审核后:

免税案件:核发遗产税免税证明书。

有税案件:取得遗产税缴款书,缴清税款后,核发遗产税缴清证明书。

5步、查询有无欠税

遗产中有不动产者,须至不动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查有无欠房屋税及地价税。 

6步、办理遗产过户

遗产中不同项目需至不同机关办理继承,要注意办理期限,避免受罚。

遗产继承过户办理总整理

 

申报遗产税注意事项

一、遗产税的纳税义务人

1.有遗嘱执行人,以遗嘱执行人为纳税义务人。

2.没有遗嘱执行人,以继承人及受遗赠人为纳税义务人。没有继承人,只有受遗赠人时,以依法选定的遗产管理人为纳税义务人。

3.没有遗嘱执行人及继承人,以依法选定的遗产管理人为纳税义务人。

 

遗产税纳税义务人流程图

 

二、遗产税缴纳期限

纳税义务人应於稽徵机关送达核定缴纳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迳向当地经收税款处缴纳。

 

没钱缴遗产税怎么办?有这些方法可以用

1.延期缴纳

得於缴纳期限内,向稽徵机关申请核准延期2个月缴纳。 

2.申请用遗产中的现金缴纳

若遗产税核定有银行存款者,为免继承人另外筹凑现金缴税烦恼,继承人得以被继承人遗产中之存款缴纳遗产税。申请方式由继承人过半数及其应继分合计过半数之同意,或继承人之应继分合计逾三分之二同意,填写申请书及同意书向发单之国税局提出申请。稽徵机关於应纳遗产税额之范围内,可核发遗产税同意移转证明书,供继承人持凭向金融机构办理遗产存款转帐缴税事宜。 

3.分期缴纳

应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上,得於纳税期限内,向该管稽徵机关申请分18期以内缴纳,每期间隔以不超过2个月为限。经请分期缴纳者,应自缴纳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缴纳之日止,依邮政储金1年期定期储金固定利率,分别加计利息;利率有变动时,依变动后利率计算。 

提醒注意,未完全缴清前是无法进行遗产继承移转喔! 

4.实物抵缴

应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上,得於纳税期限内,若遗产内存款现金不足缴纳部分,可向该管稽徵机关申请,以在中华民国境内之课徵标的物或纳税义务人所有易於变价及保管之实物一次抵缴。中华民国境内之课徵标的物属不易变价或保管,或申请抵缴日之时价较死亡日之时价为低者,其得抵缴之税额,以该项财产价值占全部课徵标的物价值比例计算之应纳税额为限。 

继承人中有部分人无法缴遗产税,怎么办?

若有数个继承人,只要有人代表申报缴纳遗产税即可。但若乔不拢,其中有人无法缴遗产税或不愿配合,其他继承人可以向国税局申请按其法定应继分缴纳部分遗产税。遗产中的不动产,可申请核发公同共有同意移转证明书,即可据以向地政机关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但全部遗产税款未缴清前,不得就该公同共有不动产为分割登记或处分、变更及设定负担登记。 

垫缴遗产税未求偿,小心视同赠与

缴纳遗产税后,继承人等就税后遗产净额作协议分割,且继承人间不论如何分割遗产均不课徵赠与税。 

但如遗产税是由某位继承人以其本身之财产先行垫缴遗产税,之后没有向其他继承人求偿,也没有从遗产中扣除该笔垫缴税款后再分割,且分得的遗产小於垫缴金额,这差额将视同对其他继承人的赠与,应依法课徵赠与税。 

遗产预先规画,留给家人的是安心

总结来说,处理至亲离世的遗产继承,不仅是情感上的挑战,更是财务与法律程序的考验。即使继承人一时无力筹措遗产税,也不必慌张,其实设有多项因应机制,都是可行的方法。关键在於及早了解流程、掌握时限、妥善沟通协调,才能在伤痛中稳妥处理后事,守住家产与权益。 

从专业角度建议,若能於生前做好财务与税务的规画,例如:善用寿险保额并指定受益人做到预留税源、设立信托以安排资产移转、预立遗嘱做好分配,不仅能减轻继承人的财务压力,也能大幅降低家人日后处理遗产的困扰与争议,留给家人的就是最实在的照顾与安心。 

本文获「理财好声音」授权转载,原文:人走了,钱却动不了:继承人没钱缴遗产税,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