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消息 > 遗产税 &赠与税 > 爸爸留3张保单,却换来137万税单!」不是买了保险就能避税…这些魔鬼细节别忽略 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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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爸爸晚年经济无虞,最大心愿就是在自己离世后,儿子们能安心过日子。为了替孩子预留一笔资产,他听从理财专员建议,在七十多岁那年,一口气趸缴800万元,买下三张「投资型寿险保单」,并指定两位儿子为受益人。根据当时专员的说法是,「这类保单的保险金可以直接给受益人,不一定列入遗产课税范围,又能兼顾理财增值,可说是一举两得的安排。」
几年后,陈爸爸辞世,两兄弟根据保单设计,将三张保单列为「不计入遗产总额」,总金额达1,600多万元,让他们得以避开繁重税负。但没想到,几个月后国税局来函指出,其中两张B公司的「投资型寿险帐户价值」超过760万元,「应该列入遗产总额课税」,因此追加遗产税金额超过137万元。
对此,退休理财顾问廖嘉红(R姐)表示,很多高资产家庭都以为,只要买保险就可以节税,但真相是「保障型寿险」才有机会合法节税。
R姐进一步对此案例分析。她透露,国税局并不是针对「保单」这个名目课税,而是依据「质课税原则」来看这笔钱的性质。拆开保单的内容来看,有一部分是「寿险保障」,这是固定的保额,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6条第9款,可以不列入遗产。但另一部分是「投资帐户的价值」,这是市场操作后产生的获利,被认为是「财产性质」,应列入遗产课税。
国税局指出,「这些保单实际上是以保险为名、投资为实。若这笔投资收益能直接在被保险人死亡时转给下一代,却完全不课税,那就违背了公平原则。」基金和ETF都要课遗产税,不会因为穿上「保险」的外衣,投资帐户的价值就能免税,这违反了实质课税的公平原则。
「投资型保单」如果主要是投资帐户,就容易踩到税法红线。最终两兄弟的复查申请被驳回,因国税局仍坚持,那笔来自投资帐户的金额,本质上是财产转移,不能用「寿险」名义避税,补缴了137万的遗产税。
※本文获「退休理财顾问廖嘉红(R姐)」授权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