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最新消息 > 遺產稅 &贈與稅 > 稅稅唸學堂/老爸生前給哥哥220萬元,哥哥隱瞞,遺產稅被補稅罰款,弟弟找國稅局理論 202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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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4:38:08
經濟日報 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
一個很簡單的遺產稅案,卻讓南區國稅局頭痛。因為文軒(化名)很生氣,對哥哥生氣、對國稅局生氣。老爸過世前一年匯給哥哥220萬元,哥哥隱瞞不說,遺產稅被補稅22萬元、挨罰17.6萬元。
這220萬元進了哥哥口袋,文軒沒分到這筆錢,現在南區國稅局發單卻把他也列為納稅人。文軒質疑,國稅局未遵守去年憲法法庭的判決精神,應該誰拿到擬制遺產誰繳稅才對。
南區國稅局官員無奈表示,憲法法庭針對的擬制遺產只指配偶,沒有擴及兄弟等人;而且涉及配偶的部分該如何處理,財政部尚未給明確解釋。
目前針對類似文軒的情況,官員說,兄弟要一起,仍列弟弟為共同共有債務人。國稅局的處理和以前一樣,並沒有因為憲法法庭的判決而改變。
生前分產趨普遍 擬制遺產稅事多
隨著生前分產越趨普遍,擬制遺產(所謂擬制遺產,主要係指死亡前2年內贈與特定親屬的財產,即使贈與時免繳贈與稅,死亡後也須納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相關制度主要是為維護稅制公平,防止被繼承人利用生前贈與或保險給付等方式,轉移財產以規避遺產稅。)的稅事也越多。官員指出,課稅不複雜,收稅比較麻煩。以前這種家內事,家庭成員會自行協調解決,現在有時會吵到國稅局,要求國稅局來解決。
涉及的法規是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及各該親屬配偶的財產,不論贈與時是否免納贈與稅,贈與財產均應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這是一條防弊條款,防止藉生前贈與規避遺產稅的累進稅率。
哥哥隱瞞贈與 弟弟不會知道
實務操作上,國稅局雖然提供一般遺產清單、金融遺產清單的查詢,清單上仍列不出「死亡前兩年的贈與」,簡單講,擬制遺產無法查詢。
哥哥隱瞞贈與不說,文軒不會知道哥哥拿到220萬元。
官員解釋,一般遺產清單是由所得清單推出來的,會列出土地、房屋、股票,但會有時間落差,不必然是死亡時點的財產情況。所以才說只是參考資料。
「金融遺產清單所列的,是死亡的那一天情況。包括保單、銀行存款、基金。」官員指出。
而這兩份清單都無法列出生前贈與。官員指出,倒是可以用「繼承人」身分,向國稅局調被繼承人的所得稅資料、贈與稅資料,藉由所得的變動去推敲財產的變動。
只是像本案的220萬元匯款,在244萬元的免稅額度內,贈與人未必會申報贈與稅。
「弟弟」的身分,是不能向國稅局查詢「爸爸」有沒有贈與給「哥哥」什麼。官員說,爸爸生前,弟弟不能查詢。
遺產分完了 才來補稅罰款
文軒生氣,不但氣哥哥隱瞞生前分產,還氣國稅局,遺產已經協議分好了,再來這補稅、罰款,不能早一點嗎?這能怎麼處理?
國稅局也好生委屈,納稅人都要求趕快核、趕快繳稅,他們要拿遺產稅的完稅證明辦過戶,所以查核只能在後。
至於文軒質疑的:國稅局應該發單給「拿到擬制遺產的人」。官員指出,可以注意財政部的修法進度,看看社會上是否支持這麼處理擬制遺產的稅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