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消息 > 遗产税 &赠与税 > 遗产税分期缴 最长三年 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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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为减轻缴纳遗产税压力,同时给予充裕时间筹措现金缴税,依规定,应纳遗产税在30万元以上、且有困难不能一次以现金缴纳时,可在纳税期限内向国税局申请分期,最多18期,最长可达三年。
高雄国税局表示,民众继承非现金遗产(如不动产、股票)时,若无法一次以现金缴纳,可依《遗产及赠与税法》规定,在缴纳期限内向国税局申请分18期以内缴纳,每期间隔不超过两个月,也就是最长三年,并自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缴纳日止,依邮政储金1年期定期储金固定利率,分别加计利息缴纳。
例如,林小姐(化名)继承遗产为土地、房屋及股票,应纳遗产税198万元,缴纳期限至今年5月20日止,由於林小姐没有足够现金缴纳,她在今年5月1日向国税局申请并获准分18期缴税,每两个月缴11万元,并自5月21日起计算分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