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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稅唸學堂/重購退稅五年控管是真的 他贈與兒子房地被追回90萬 反悔不送沒用4
https://www.pacowu.url.tw/ 吳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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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10:11:25

經濟日報 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

陳爸(化名)1113月賣掉老房子,繳了90萬多元房地合一稅,同年9月買了間更貴的房子,拿到全額重購退稅。113年,陳爸將新買的房地「贈與」給兒子,高雄國稅局來追繳退稅。

 

陳爸說,在調解要「撤回贈與」,官員告訴他,已經完成過戶,不管用了。

 

高雄國稅局官員說:「已經有很多案件了,都是重購後五年內移轉,被追回重購退稅。」地政機關會將房地過戶資料給國稅局,「五年控管是真的有在勾稽」,不是選查,是逐案。

 

陳爸在五年控管的時限內,將房地贈與給兒子,完成過戶不久,資料就到了國稅局的電腦,官員說:「現在是電腦交查,不是以前的人工交查。」電腦很快就會告知陳爸控管案件異常。

 

五年內不得移轉 包括贈與

 

重購退稅案件會控管五年,官員說,這是明定在所得稅法第14條之8,「 於重購後五年內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時,應追繳原扣抵或退還稅額。」立法原意是擔心民眾「假買賣、真退稅」,為了拿到退稅款進行假交易。

 

官員指出,法條中用的字眼是「再行移轉」,是移轉,不是賣出,這是陳爸沒注意到的地方。移轉包括贈與,只有不能控制的「繼承」可以除外。

 

兒子是跟陳爸住在一起,陳爸沒有向國稅局多解釋什麼,只表示「家庭因素」,才將房地贈與給兒子。陳爸以為房地還在「自家人」手裡,稅法應該是可以允許的。官員說:「轉給自家人也不可以。」

 

官員強調,即便是贈與給配偶,也是「再行移轉」,同樣會被追回重購退稅。

 

官員有點擔心,因為房屋稅2.0實施,為了降低房屋稅稅率,有些人會一併思考提前分產,過戶房地給下一代。考慮了房屋稅、卻沒有注意到重購退稅。

 

「撤回贈與」調解中 已過戶難翻案

 

陳爸是委託代書辦理贈與,抱怨代書沒說明白。陳爸想要回到原點,保住90萬的重購退稅。

 

代書向國稅局表達委屈,他也不知道陳爸適用重購退稅,陳爸沒有交代。本以為這是件簡單的案件,因為贈與的房地「土地公告現值+房屋評定現值」還不到贈與免稅額244萬元,陳爸不用繳贈與稅。111年買進、113年贈與,期間的土地增值稅也很少。

 

原以為沒有稅負的,結果多一筆90萬的稅金,陳爸後悔了,他想「撤回贈與」。他向國稅局表示,正在調解中。

 

國稅局官員說,撤回贈與不是那麼簡單的,不是陳爸和兒子兩造商量好再過戶回給陳爸就算數,國稅局要看到法院的判決。

 

先講重購退稅這部分,官員說,如果只是在申報贈與稅,還沒有到過戶階段,房地還是陳爸名下,撤回贈與很簡單,兩造同意就可以向國稅局撤案。「但是過戶了,房地已在兒子名下,」撤回贈與就不容易了。

 

即便陳爸再過戶回來,官員指出,那也不是撤回贈與。可能涉及另案贈與,是兒子贈與給爸爸。「千萬不要亂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