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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税念学堂/重购退税五年控管是真的 他赠与儿子房地被追回90万 反悔不送没用4
https://www.pacowu.url.tw/ 吴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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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10:11:25

经济日报 记者徐碧华/台北报导

陈爸(化名)1113月卖掉老房子,缴了90万多元房地合一税,同年9月买了间更贵的房子,拿到全额重购退税。113年,陈爸将新买的房地「赠与」给儿子,高雄国税局来追缴退税。

 

陈爸说,在调解要「撤回赠与」,官员告诉他,已经完成过户,不管用了。

 

高雄国税局官员说:「已经有很多案件了,都是重购后五年内移转,被追回重购退税。」地政机关会将房地过户资料给国税局,「五年控管是真的有在勾稽」,不是选查,是逐案。

 

陈爸在五年控管的时限内,将房地赠与给儿子,完成过户不久,资料就到了国税局的电脑,官员说:「现在是电脑交查,不是以前的人工交查。」电脑很快就会告知陈爸控管案件异常。

 

五年内不得移转 包括赠与

 

重购退税案件会控管五年,官员说,这是明定在所得税法第14条之8,「 於重购后五年内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转时,应追缴原扣抵或退还税额。」立法原意是担心民众「假买卖、真退税」,为了拿到退税款进行假交易。

 

官员指出,法条中用的字眼是「再行移转」,是移转,不是卖出,这是陈爸没注意到的地方。移转包括赠与,只有不能控制的「继承」可以除外。

 

儿子是跟陈爸住在一起,陈爸没有向国税局多解释什么,只表示「家庭因素」,才将房地赠与给儿子。陈爸以为房地还在「自家人」手里,税法应该是可以允许的。官员说:「转给自家人也不可以。」

 

官员强调,即便是赠与给配偶,也是「再行移转」,同样会被追回重购退税。

 

官员有点担心,因为房屋税2.0实施,为了降低房屋税税率,有些人会一并思考提前分产,过户房地给下一代。考虑了房屋税、却没有注意到重购退税。

 

「撤回赠与」调解中 已过户难翻案

 

陈爸是委托代书办理赠与,抱怨代书没说明白。陈爸想要回到原点,保住90万的重购退税。

 

代书向国税局表达委屈,他也不知道陈爸适用重购退税,陈爸没有交代。本以为这是件简单的案件,因为赠与的房地「土地公告现值+房屋评定现值」还不到赠与免税额244万元,陈爸不用缴赠与税。111年买进、113年赠与,期间的土地增值税也很少。

 

原以为没有税负的,结果多一笔90万的税金,陈爸后悔了,他想「撤回赠与」。他向国税局表示,正在调解中。

 

国税局官员说,撤回赠与不是那么简单的,不是陈爸和儿子两造商量好再过户回给陈爸就算数,国税局要看到法院的判决。

 

先讲重购退税这部分,官员说,如果只是在申报赠与税,还没有到过户阶段,房地还是陈爸名下,撤回赠与很简单,两造同意就可以向国税局撤案。「但是过户了,房地已在儿子名下,」撤回赠与就不容易了。

 

即便陈爸再过户回来,官员指出,那也不是撤回赠与。可能涉及另案赠与,是儿子赠与给爸爸。「千万不要乱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