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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生前赠妻女7百多万现金 继承人漏掉「1步骤」惨遭国税局追缴百万元4
https://www.pacowu.url.tw/ 吴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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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遗产税时千万别掉以轻心!台北国税局今(20)指出,民众最常忽略的情况之一,就是未将被继承人死亡前两年内赠与配偶或子女的财产并入遗产总额申报,导致事后被补徵税款,甚至还得缴罚锾。

 

台北国税局表示,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5条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前两年内若有赠与配偶,或依民法规定各顺序继承人(包括直系血亲卑亲属、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及其配偶的财产,无论赠与时是否已申报或缴纳赠与税,均应视同被继承人的遗产,必须并入遗产总额课税。

 

至於赠与时所缴纳的赠与税与土地增值税,可连同依邮政一年期定存利率计算的利息,自应纳遗产税中扣抵,但扣抵额不得超过因此赠与财产所增加的税额。

 

台北国税局举例说明,一名男子於112年赠与配偶现金390万元,以及赠与女儿360万元,并就后者申报赠与税额11万余元。未料男子於113年过世,继承人申报遗产税时却漏报这两笔赠与财产。经查核后,国税局认定应将750万元并入遗产总额,扣除已缴赠与税及利息后,仍需补徵遗产税63万余元,另裁处罚锾50万余元。继承人不服,主张既已申报并缴税,不应再计入遗产,但国税局依规驳回复查,强调死亡前两年内赠与配偶及子女的财产均属遗产范畴。

 

国税局提醒,申报遗产税时,若被继承人在死亡前两年内曾有赠与配偶、直系亲属及其配偶的情况,无论当时是否已办理赠与税申报,都应确实并入遗产总额,以免事后被追税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