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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小孩2352萬完全免繳贈與稅!財政部教2招省稅,不怕超過244萬免稅額4
https://www.pacowu.url.tw/ 吳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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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無償將資產(包括現金、動產、不動產及其他有財產價值的權利)贈與他人時,就會產生贈與稅。這是一種直接稅,最主要的立法目的,是為了防止民眾透過生前贈與的方式來規避未來子女繼承時應繳納的遺產稅。

 

贈與稅課徵對象

根據現行稅法規定,贈與人若是經常居住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國民,則不論財產是在境內或境外,都屬於課稅範圍。但如果贈與人是非經常居住境內的國民或外國人,則僅有贈與境內財產才需課稅。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贈與人在贈與行為發生前的兩年內,自願放棄了中華民國國籍,若將其境內或境外財產贈與他人,仍會被視為贈與稅的課徵對象。

 

節稅「王道」:善用年度額度與婚嫁贈與

面對居高不下的房價與生活開銷,許多父母心疼子女成家不易,會選擇將積蓄或房產提前贈與,以減輕子女的經濟負擔。除了每年基本的免稅額度,父母若能巧妙運用「跨年度贈與」及「婚嫁贈與」兩大策略,將能大幅度地合法節省稅金。

 

每年 244 萬免稅額度與分級稅率

現行贈與稅法規定,每位贈與人從每年 1 1 日到 12 31 日為止,累計贈與總金額只要不超過 244 萬元,即可免徵贈與稅。由於是採「人頭」計算,如果父母兩人各自贈與子女 244 萬元,等於子女一年內可合法收下 488 萬元而不必繳稅。

 

若贈與金額超過此免稅額,則會依照「課稅贈與淨額」分級課稅:2,811 萬元以下課徵 10%;超過 2,811 萬元至 5,621 萬元部分,則課徵 15%(加上既有的 281 1,000 元);若超過 5,621 萬元,則課徵 20%(加上既有的 702 6,000 元)。

 

節稅攻略大公開:新婚夫妻一年合法收逾 2300

國稅局特別指出,透過「跨年度贈與」搭配「婚嫁贈與」,一對新婚夫妻可以在短短一年內,合法且免稅地收下最高達 2,352 萬元的鉅額資助。這項操作徹底打破了許多人認為贈與稅免稅額一年僅有 244 萬元的傳統觀念。

 

以一對新人小陳和小美為例,假設他們預計在明(2026)年 2 月結婚,而雙方父母今年度都沒有其他的贈與紀錄,可以這樣規劃:

 

首先,小陳的父母可各自在今(2025)年底前贈與他 244 萬元,合計 488 萬元,屬於當年度的一般贈與免稅額。

 

 

接著,等到明(2026)年 2 月小陳正式結婚時,父母還能再各自利用「婚嫁贈與」的 100 萬元額度,加上明年度的一般贈與 244 萬元,各自贈與 344 萬元。因此,小陳的父母合計能再次合法贈與 688 萬元。

 

透過這樣跨年度操作,小陳的父母在短短時間內就能合法贈與他 1,176 萬元(488 + 688 萬)。如果小美的父母也採取完全相同的贈與策略,這對新婚夫妻在一年內便能從雙方父母手中合法收下最高 2,352 萬元的鉅額資助,且皆不需繳納任何贈與稅。

 

婚嫁贈與時限與申報要點

國稅局提醒,「婚嫁贈與」有其時間限制,必須在子女登記結婚前後 6 個月內辦理。這個額度是額外加碼的,不計入每年 244 萬元的免稅總額,且每位父母皆可分別主張適用最高 100 萬元。

 

想合法享有免稅優惠,贈與後一定要依法完成申報程序。辦理贈與稅申報時,務必備妥贈與契約書、贈與人及受贈人雙方的身分證明文件,以及子女結婚登記的戶籍資料,才能證明符合婚嫁贈與的條件。透過這兩大節稅工具的巧妙運用,父母不僅能合法提前將財產移轉給子女,也能為新婚家庭提供更實質的經濟支持。

 

資料來源:《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財政部》 (相關報導: 家人幫小孩保的保單,小心被追討大筆稅金!專家曝忽略1細節,直接計入遺產課稅 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