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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重病,姐妹忧千万宅要付高额遗产税想办继承…地政士:这样做省200万元4
https://www.pacowu.url.tw/ 吴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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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父母亲生病恐不久人世,不少人会担心负担不起高额的遗产税,希望生前赶快办理赠与节税。地政士表示,其实,事实和想像的完全不一样。

 

正业地政士事务所所长郑文在表示,一对姐妹的妈妈,40年前在台北市买了1间公寓,由於位於蛋黄区,后来由建商办理合建,分回含车位房屋1户,其目前市价约3,000万元。

 

几个月前,这对姐妹的妈妈罹患癌症,医生告知家属要有心理准备,可能3个月~6个月会离开人世。女儿担心该间房屋会有高额遗产税,因此找上郑文在事务所,希望在妈妈临终前帮她办理赠与,过户给她们姐妹,避免未来妈妈往生后,必须缴纳高额的遗产税。

 

经姐妹提示相关所有权状影本和房屋税单影本后,郑文在告诉这对姐妹「多虑了」,此时应该维持现状,会比办理生前赠与更省税。因为依照《土地税法》第28条规定,继承案件免徵土地增值税;另外,继承也免课徵契税。

 

概算的结果,土地增值税约需缴纳185万元、契税约15万元,两者相加将近200万元,所以维持现状、这对姐妹未来再办理继承会是最好的选择。

 

不过,姐妹仍然担心,爸爸已经往生,配偶扣除额553万元无法扣除;另外,遗产税免税额只有1,333万元、丧葬费用138万元、姐妹2人扣除额112万元,合计为1,583万元,扣除这些费用后,以遗产税率10%计算,遗产净额约1,417万元,也要缴纳约1417,000元的遗产税,似乎节税空间有限。

 

事实上,遗产税是以房屋评定现值和土地公告现值计算,个案的市价虽然近3,000万元,但换算成公告现值只有约830万元,只要没有其他现金、存款或是有价证券并入遗产税,个案的遗产税应为0元。

 

郑文在表示,现在公部门提供便民服务,但地政事务所只管土地登记,不管赠与税、遗产税与房地合一税,为了便民,移转契约书都有填写范例,如果今天这对姐妹不是谘询地政士的意见,而是直接到地政事务所填写赠与契约书的表单,这笔近200万元的契税和土地增值税,恐怕会在姐妹情急之下,为了办理过户,默默地缴纳并办理赠与,这将是无法挽回的错误。

 

本文经授权转载自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