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1
最新消息
2
遺產稅 &贈與稅
3
分年贈與子女房產來節稅?專家示警3大錯誤:提前過戶恐多負擔百萬稅金4
https://www.pacowu.url.tw/ 吳天恩
Missing parameters [image]

相關連結:https://estate.ltn.com.tw/article/26348

每年年底是民眾最常利用贈與稅免稅額進行房地產移轉的高峰期,依規定每人每年可享有244萬元的贈與稅免稅額,若在12月與隔年1月跨年操作,即可運用488萬元的免稅額;若由父母雙方共同贈與,更可拉高至976萬元。不少家庭因此選擇在歲末年前辦理贈與,希望藉此降低未來遺產總額。但專家提醒,房地產贈與雖免贈與稅,但最大成本其實來自「土地增值稅」,若未評估清楚,恐怕不減稅反增負擔。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依《土地稅法》第5條規定,土地無償移轉的納稅義務人為受贈者,因此即使是贈與,仍須繳納土地增值稅,並非免稅。

 

實務上,不少父母常以市價換算需要分年贈與的時間。例如以市價1000萬元的房屋,若單純以244萬元的免稅額計算,可能以為需分5年才能完成贈與,但鄭文在指出,這樣的算法至少犯了3項錯誤:

 

第一、贈與房地產是以「公告現值」計算,而非市價

目前公告現值通常為市價的23成,因此市價1000萬元的房屋,公告現值可能僅約300萬元,若採跨年贈與方式,488萬元免稅額即可一次辦完,根本無需分年。

 

第二、土地增值稅是最大的「隱形地雷」

贈與案件不得使用自用住宅10%優惠稅率,只能適用一般稅率20%30%40%,金額十分可觀;此外,贈與契稅同樣以契價6%計算,並非免稅。

 

第三、贈與將大幅墊高未來子女出售時的房地合一稅

 

房地合一稅的成本以贈與時的公告現值為準,若父母以公告現值300萬元將市價1000萬元的房屋贈與子女,子女未來再以1000萬元出售,帳面上會產生700萬元的所得,需依持有年限負擔15%45%的稅負,至少約須繳納105萬至315萬元,即使符合自用6年、享有400萬元免稅額與10%優惠稅率,仍需繳近30萬元。

 

鄭文在表示,若要真正減少稅負,應留意《土地稅法》第28條,土地因繼承移轉可免徵土地增值稅,同時,《房屋契稅條例》也規定,繼承取得不課徵契稅,若擔心子女日後因繼承分配發生爭議,可搭配生前信託或遺囑,使財產分配更具保障,也可避免子女面臨土地增值稅與房地合一稅的雙重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