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消息 > 遗产税 &赠与税 > 财产传承想节税,建议别再赠与房地产给子女了!盘点过去节省遗产税8大方法,哪些不适用现在法令? 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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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节省遗产税的8大方法不一定还适用现在法令...
1. 压缩资产价值
这是过去几十年最常用的方法,透过房地产移转,将应税资产计算的价值压低,而达到少缴遗产税的效果。因为房地产的赠与或者继承,因为没有成交价格,因此依据《遗产及赠与税法》规定:房屋是用评定现值、土地是用公告现值为计算价值标准,因为评定现值及公告现值往往都低於市价,所以具备有资产价值压缩的功能,可以有效节省遗产税。
举例来说:某栋房子市价3,000万,但房屋及土地公告现值合计仅1,000万,这房子在计算遗产总额时,不是用3,000万计算、而是用1,000万加入其他遗产之中来计算遗产税,进而省下2,000万遗产的应纳税额了
但需要注意:继承或受赠房地产虽然可以节省遗产税或赠与税,但其未来出售时,取得成本是以继承或受赠时的公告现值为计算标准,这将导致未来出售房地产时的财产交易所得或房地合一所得将会暴增,而且多缴的财产交易所得税或房地合一所得税,可能大幅超越之前所节省的遗产税或赠与税,这是特别要注意的地方。
2. 善用分年赠与
善用每年的赠与,将有助於降低我们未来的遗产总额。建议一般民众不仅可以善用每年244万的免税赠与,更可以透过超额赠与的部分,虽然可能要缴10%赠与税,但比以后要缴20%遗产税要来得省一半。
特别要提醒注意的是:不管分年赠与是在免税额度内、或是超额赠与缴纳10%赠与税,赠与的财产不管是现金、股票、外币、黄金、汽车、信托等都可以,但建议不要再赠与房地产给子女了,除非有其他的考量因素,就节税的数字而言是不建议的。
3. 附有负担赠与
想要快速赠与又不想多缴纳赠与税,可以考虑附带有负债负担的赠与,比如房地产市价3,000万、公告现值1,000万,若不想多缴赠与税可以采用分年持份244万赠与,虽然不用缴赠与税,但需要耗时4年,此时就可以利用创造756万房屋贷款一起同时赠与给子女,1,000万扣除756万附有负担赠与。
实际赠与价值为1,000万-756万贷款=244万,244万刚好是免税额赠与之内,就不用缴纳赠与税,而且一年内就可以一次过户了,但这756万贷款往后必须由子女自己偿还才可以喔~
4. 善用保险
可以善用「保险」不计入遗产总额的规定,来有效降低我们的遗产总额:比如我们有8,000万的遗产净额,透过保险缴纳3,000万的保费之后,未来我们的遗产总额可能降低至5,000万,而且税率也降低至10%了。
但要注意要符合税法及保险法的规定,才能真正有效做到节税规划,因为不是所有保险都是可以免税的喔。
5. 善用信托
善用信托的功能,让公正第三者的信托机构来为我们的资产把关,不仅可以有效照顾家人生活,透过分年赠与的信托也可以有机会节省未来的遗产税,而且也不会有继承权的纠纷问题。但是要特别注意的是,信托其实并不是一个可以有效节税的工具,透过信托移转资产也可能会面临遗产税、赠与税、及所得税,除税负外,信托确实是一个非常好的遗产规划工具。
6. 善用夫妻剩余财产差额请求权
在一方配偶离世时,若离世配偶名下资产比在世配偶多的话,此时在世的配偶可以主张夫妻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来取回差额的财产,这样就能有效降低离世配偶名下的遗产,进而达到节省遗产税的效果。但这个请求权必须在申报遗产税时主动提出来,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因为国税局并不会主动帮我们试算。
7. 隔代继承
爷爷、奶奶的遗产,其实也可以透过移转给隔代孙子辈的方式,避免第二代子女继承了第一代的遗产后,又将面临转移给第三代孙子辈的复杂税务问题,所以可以考虑慢慢、直接赠与、或用遗嘱方式,转移资产给第三代子孙而非第二代子女。
透过信托与保险可能又比现金、房地产的赠与更好,因为孙子辈年纪小也不会管理现金资产、房地产赠与当心会有十倍、百倍奉还房地合一所得税的问题,也要当心被国税局因年纪小却拥有高额资产而遭查税,将赠与给孙子辈的资产放进信托、或保险是个非常不错的选择。
8. 以公司名义持有资产
过去30年来,大家都习惯学会开公司来节税,不仅可以从公司帐务上下其手,过去投资房地产也并不适用房地合一所得税,更加速民众开立公司来投资房地产的热况。
但在房地合一2.0实施之后,公司法人投资房地产适用房地合一所得税的规定了;不仅税率只有45%、35%、20%的3级税率,少了个人投资的15%税率,而且也无法享用自用住宅使用的优惠税率,并且新推行的平均地权条例又规定私法人投资房地产须采许可制且五年内不能转让出售,所以用公司来节税的效果已经越来越小,甚至有可能还要缴更多税,所以若是一般简单的资产结构,则不建议用公司来处理资产。
1. 压缩财产价值 (虽可省遗产税,但要担心十倍奉还所得税)
2. 善用分年赠与及婚嫁时赠与 (免税额及超额赠与)
3. 附有负担赠与
4. 善用保险给付不计入遗产总额 (不是所有保单都适用)
5. 善用信托
6. 善用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
7. 隔代继承 (少缴一次遗产税)
8 以公司名义持有资产(房地合一2.0以后,公司持有房地产反而税额更重)
作者简介_朱家栋
学历:国立中兴大学 财税系硕士
专长:投资分析、退休规划、税务谘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