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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书】数据解析!谁是搞垮台湾的元凶?4
https://www.pacowu.url.tw/ 吴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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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大学法学院兼任敎授张进德执业会计师四十几年,早期在财政部稽核组工作,比一般人接触多,他感慨良深!他用数据来证明,租税正义已荡然无存,1去年度超徵的3860亿,实际上不只这些,被财政部挪到下年度去了,111年度超徵5237亿,110年度超徵4327亿,光是最近三年度,总共超徵13400多万,这个表示什么?

 

首先是违法乱徵!因为查税基本上重点是清查营业税,目前每两月申报营业税,不论销售对象、金额、数量,都可以掌握,电脑可以查得一清二楚,为什么现在国税局有台北市、北区、中区、南区、高雄市五个大局,国税单位改成查营所税,每个单位都有一、二百人以上,每家公司都查。纵使有支出证明他还是要修理你,例如:成本迳行核定以及财政部的原物料耗用标准都不符合实际,常用费用与业务无关,而且威胁利诱要纳税义务人写同意书,同意成本费用减多少,收入增加多少?因此超徵税收几乎都是营所税,而营所税就是靠这样威胁利诱,都是违法徵收!

 

其次是国家预算功能失能,高嘉瑜前立委说真话,超徵是行政失能,如果是公司经营会完蛋,生产计划不对,乱了!所以超徵代表国家预算功能也是荡然无存,国家危险了!

 

第三,税制没有完全考虑到物价指数,万物齐涨,生活费用增加,《纳税者权利保护法》提到量能课税,宪法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必要基本生活费用都要扣除才有尊严,但物价上涨,免税额标准扣除额却未跟上,人民税的负担越来越重。

 

第四,税法本身违宪 ,影响国家发展。《营所税查核准则58条》要用财政部原物料耗用标准适用程序,违反宪法与税法实质课税原则;而且薪资所得课税很不公平,事实上是薪资收入要减薪资必要费用,只给20万薪资扣除额根本不够, 营利所得、股利所得可以分离课税,但薪资是辛苦钱,财政部却只减服装等3%是胡说八道,必要费用他认为要20%才够!

 

再看新加坡,薪资所得税率15%,台湾40%,国际高级人才当然请不到,台湾人才也会外流新加坡,财政部把台湾搞跨!再看少子化,台湾妇女为何不敢生小孩?新加坡职业妇女3个孩子育儿费用最多可以扣到薪资60%,全国综合所得税收入,薪资所得占70%很不合理,财政部却成为造成少子化元凶,租税正义已荡然无存,简直祸国殃民!

 

笔者认同财政部不应超徵,国家又不是营利单位,怎可多赚人民的钱为己用!执政者把违法当政绩,把国家置於险境,全民都应该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