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消息 > 房地合一税 > 把房子当股票炒!他「脱产」避房地合一税⋯国税局1招直接破功:补税加罚逾40万 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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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宁】透过买房套利的人不在少数,政府为了遏止这股风气,也一步步修法来整顿房市,然而,投资客依然会想尽办法来躲避课税,有一民众将房子卖掉后,为了躲避房地合一税,竟异想天开打算脱产避税,遭国税局查到后,被「连补带罚」金额超过40万元,实在得不偿失。
老陈是个对房地产投资买卖相当热衷的人,他在2023年初於高雄市区买下一间3房格局的物件后,2023年底随即快速脱手,犹如把房子当股票炒,更为了摆脱房地合一税,竟想靠脱产来避税。财政部高雄国税局指出,该民众出售名下房地1户,却未如实申报房地合一税,经核定应补徵本税及罚锾共40余万元。
收到相关裁处书及缴款书后,老陈一再要求查对更正,却未提示相关资料,国税局认为他疑有拖延缴纳税款以规避后续强制执行,因此列管该案为高风险案件,旋接获通报,老陈又想出售名下另一户房地,国税局直指他有移转财产、逃避税捐执行的迹象,便立刻向法院声请将老陈的财产在欠税范围内进行假扣押,并经法院裁定获准。
在老陈得知事态快一发不可收拾后,很快地自行联系国税局,并迅速缴清欠税及罚锾,以解除假扣押。
税务专家提醒,稽徵机关如发现欠税人有隐匿或移转财产、逃避税捐执行迹象,会依法启动假扣押机制,呼吁欠税人勿心存侥幸、蓄意移转财产,以免财产遭假扣押而影响自身经济活动。
台湾房屋集团趋势中心资深经理陈定中表示,常见民众出售房屋后,在赔售或没有赚钱,认为无须缴税的情况下,不用申报房地合一税,仲介原则上会提醒卖方说记得要报税,但不会时时刻刻去盯卖方,毕竟报税义务人是卖方,若搞不清楚,或想省麻烦,也可以委托地政士申报,费用在4000~6000元不等,但责任方还是在卖方身上。
售屋后除了房地合一税外,也别忘了申报实价登录,自2020年7月1日后,实价登录申报义务人由仲介、地政士改为买卖双方,申报登录提前至买卖移转登记时一并办理,也能委托地政士代为申报,但若交易申报成交价格有误,责任仍是在买卖双方,将开罚3~15万元,若隐匿顶楼加盖、增建等价格以外资讯,则会开罚6000元~3万元,民众千万不要以身试法,让荷包失血。
房屋、土地完成移转
次日起算30日内「申报房地合一税」
国税局强调,个人交易属房地合一税课税范围的房屋、土地,不论交易所得盈亏,有无应纳税额,均应依所得税法第14条之5规定,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次日起算30日内,填具申报书,检附契约书影本及其他有关文件(有应纳税额者,一并检附缴纳收据),向户籍所在地国税局办理申报。
未办理申报的处罚如下表:
为让民众更清楚罚锾计算,举2个案例作为解释:
【案例一】
程先生於110年8月12日买进A房地,取得成本1,300万元,112年4月6日签约出售,售价1,400万元,支付移转费用150万元,土地涨价总数额0元,核定A房地交易损失为50万元。
不过,程先生并未在所有权移转登记日112年4月25日次日起算30日内办理房地合一税申报,依所得税法第108条之2第1项规定,应处以行为罚,因他是105年1月1日房地合一税施行以后第1次裁罚,依税务违章案件减免处罚标准第3条之2第1项第3款规定,按应处罚锾减轻二分之一处行为罚1,500元。
【案例二】
杜先生於109年11月10日买进B房地,取得成本1,780万元,,因无力清偿债务经法院强制执行拍卖该房地,拍定金额2,100万元,可减除费用63万元,土地涨价总数额0元,B房地交易所得额257万元,因符合非自愿性因素交易持有期间在5年以下,适用20%税率,核定应补税额51.4万元。
然而,杜先生未在拍定人111年1月18日领得不动产权利移转证书次日起算30日内办理房地合一税申报,依所得税法第108条之2第1项处行为罚最高30,000元,与同法条第3项按补徵税额处3倍漏税罚金额154.2万元,择一从重处漏税罚,因杜君为105年1月1日房地合一税施行以后第1次裁罚,依税务违章案件裁罚金额或倍数参考表规定,按补徵税额1倍酌减50%,应处罚锾25.7万元。
国税局说,透过资料搜集就可掌握房地所有权移转事实,民众如有交易房地合一税课税范围的房地,不论课税所得额为0或亏损或适用自住房地免税优惠经计算后无应纳税额,仍应於规定期限内完成申报,以免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