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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股票变不动产交易 符合3条件处份股权得课房地合一税4
https://www.pacowu.url.tw/ 吴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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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税2.0於110年7月开始实施,个人或公司处份符合所得税法规定之3要件,交易所得即需申报房地合一税。(摄影/李海琪)

房地合一税2.0於110年7月开始实施,为了防堵不肖人士「假售股、真卖房」的逃税漏洞,个人或营利事业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公司股权或出资额超过半数,且该被投资公司价值逾半为境内不动产者,处分股权时都要课徵房地合一税。 

台北国税局呼吁,个人或营利事业出售符合所得税法第4条之4第3项规定之股权视同房地交易者,应按房地合一税申报,以免因漏报房地合一交易所得遭补税处罚。

交易股权符合3条件,无视「取得日期」视同房地交易课徵合一税

台北国税局说明,根据所得税法规定,当个人或营利事业交易其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或出资额过半数之国内外营利事业的股份或出资额时,若该营利事业的股权或出资额价值50%以上是由中华民国境内的房屋或土地所构成,则该交易视同房屋或土地交易,交易所得应依法核课房地合一税。 

换句话说,个人或营利事业在交易被投资公司的股权或出资额时,若同时符合3个条件,就视同房地交易,交易所得需课房地合一税。第一,个人或营利事业直接或间接持股(或出资额)过半数;第二,该标的股权(或出资额)之价值50%以上由境内房地构成;第三,该标的公司非属上市、上柜及兴柜股票。 

此外,国税局官员提醒,交易符合上述规定条件之股权,即视同房地交易,并未限於105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国内外营利事业股份或出资额」或被投资公司105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中华民国境内房地」。也就是说,不论被投资公司取得房屋时间点是旧制(105年以前取得),还是新制(105年后取得)范围里,股东一旦出售股权,若出售时公司50%股权价值以上来自不动产,将一律适用房地合一2.0制度课税。 

至於申报期间,「个人」持有公司股权过半、公司价值逾半为不动产者,无论为交易所得或损失,自股权交易次日起算30天内要申报房地合一税;若是「营利事业」则分开计税合并报缴,於隔年5月办理结算申报

配偶、二等亲内所持股权也需注意,间接、直接持股皆纳入计算

国税局官员以实际查核到的例子说明,甲公司110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列报出售乙被投资公司股份之停徵所得税证券交易所得新台币(下同)6,000万元,经国税局查得,甲公司直接持有乙被投资公司的股权超过半数,并且乙被投资公司股权价值50%以上是由我国境内房地所构成,其交易乙被投资公司之股份所得应核课房地合一税。 

国税局遂以甲公司是於101年投资乙被投资公司,其股份持有期间已逾5年,适用税率20%计算应纳税额为1,200万元,扣除原已自行缴纳基本税额360万元,补徵税额840万元并裁处罚锾。 

最后,持有股份或出资额比例的计算与认定标准,直接间接持股都需纳入计算,除了个人股东本身的持股外,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包含其配偶与二等亲以内亲属的持股;以及若本人、配偶或二等亲以内亲属有担任公司董、总座或相当的职位,该公司的股份也应合并计算判断是否超过半数。民众需了解在此认定标准下,可能使得单纯的股权交易落入了房地合一课税范围,谨慎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