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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税念学堂/出售公司股权以「最低税负」闪躲房地合一税 国税局竟加罚500万4
https://www.pacowu.url.tw/ 吴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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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 记者徐碧华/台北报导

营利事业卖投资公司股权,报缴基本税额。台北国税局查到,营利事业持有该投资公司股权过半,而且该投资公司的股权价值一半以上是不动产,改课房地合一税。重点来,不是调整了事,营利事业被罚了,罚所漏税额0.6倍,罚款逾500万元。

营利事业报缴基本税额360万元,房地合一税核课1,200万元,补税840万元,并送裁罚。台北国税局官员说:「不算报错,而算漏报,依五年内初犯罚0.6倍。」

这案例揭露了一严苛事实,藉「最低税负」遁逃房地合一税这一招行不通了。

台北国税局官员说:「不只营利事业要罚,个人这么做也是要罚。」「营利事业记帐,可归责的程度比个人高,酌情减轻裁罚的空间更小。」

不是有申报就不罚 报错也要罚

因证所税停徵,卖未上市柜、兴柜股票纳入所得基本税额(最低税负)的课税范围,公司和个人都一样。但房地合一税2.0版,将上述中的一块纳入,亦即出售不动产投资公司的股权。

问题来了,纳税人怎么确定所售股权是要课房地合一税的?於是不少纳税人干脆照旧,报错了由国税局「调整」,再补税就是了。

台北国税局的最新案例确定「裁罚」原则,而且是营利事业、个人都裁罚,敲醒纳税人的一厢情愿。

报缴基本税额被改课房地合一税要罚,是五个国税局的共识?台北国税局官员说: 「我们不知道其他国税局怎么做,台北国税局各稽徵所都采裁罚原则。」

个案被裁罚0.6倍 没有给予减罚

台北国税局的个案被裁罚0.6倍,依裁罚倍数表规定,属所漏税额在10万元以上,而且五年内是初犯。补税额840万元,0.6倍是504万元。

为什么罚到足?台北国税局官员指出,因为找不到理由减罚。如果未来纳税人很快缴清本税,罚款可能可以打八折。

被裁罚的营利事业在110年度卖被投资公司股权,在111年5月申报营事业所得税时,列报出售被投资公司股份证券交易所得6,000万元,计算所得基本税额300万元。

官员说,营利事业的房地合一税是和营所税同一时间申报,与个人在交易后30天内申报不同。

营利事业认为自己是报错了,不是漏报。台北国税局不同意。

官员说,营利事业持有这家投资公司的股权超过五成,董事长、总经理都是这家营利事业派的。「要说对投资公司不了解,实在说不过去。」

另外,营利事业主张,被投资公司持有的不动产是101年买进,在房地合一税实施之前,税不溯及既往,应该不适用房地合一。

台北国税局表示,只要在110年7月1日以后卖出,不管何时买进,都适用房地合一税2.0版。所不同的,只是持有期间不同,适用不同的税率。

基本税额报360万 房地合一税要1200万

如果可以选择的话,营利事业当然选择适用基本税额。该营利事业自行申报基本税额,只要缴税360万元,改课房地合一税,国税局核定1,200万元。差了840万元。

台北国税局指出,营利事业持有投资公司股票是在101年,110年卖出,持有时间超过五年、不到十年,适用税率20%。基本税额的适用税率12%。

这家投资公司主要投资不动产,国内不动产占其股权价值超过一半。出售股权视同出售不动产,要课房地合一税。

「国税局不是看重估后的资产价值,而是看帐面价值。」官员说,并不需要做资产重估。股东卖股权之前,应该向投资公司索取资料,并确定是否适用房地合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