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消息 > 房地合一税 > 房地合一适用「非自愿」出售优惠税率 红线要怎么划? 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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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6 18:48:33
经济日报 记者许如铠/台北报导
为避免投资客透过炒作房地产短期套利,造成房价上涨,房地合一税的最高税率达到45%,希望能以重税遏止套利行为。不过,在短期内出售房地产有时并非自愿,为此财政部明订一套标准,让这些「非自愿」短期出售个案有机会适用较低的20%税率,而国税局也会查明实际状况,避免这项「例外条款」遭到滥用。
何谓「非自愿」?
高雄陈小姐原於新北市工作,在2021年1月购置新北市房地居住,因公司调派至高雄市,须离开原工作地,而於2023年5月出售该房地,可否适用调职因素较低税率20%申报房地合一税?
国税局说明,从先决条件来看,陈小姐购买新北市房地时已办理完成户籍登记,且有实际居住事实,在持有房地期间,没有出租、供营业或执行业务使用情形,表示陈小姐是有居住需求才购入房地产。
就因果关系来看,陈小姐有提出调职证明文件,足以证明陈小姐是因调职等「非自愿」因素,导致须在短期内出售房地产的结果,因此符合财政部公告因调职因素适用税率20%计算应纳税额。
符合七种情况之一可适用
房地合一税之所以提供「非自愿因素」可适用较优惠税率,是希望避免「错杀无辜」,对确实无炒房意图的纳税人,不得已在短期内出售房地产,可以较低税率来课税,不过何谓短期交易、何谓非自愿,这条红线就必须有相当明确的标准,以免争议横生。
因此财政部就针对个人纳税人,公告出七种情况,必须符合才能属於非自愿因素。
第一、个人或配偶原本在工作地点买房,并迁入户籍登记、居住,且无出租、供营业或执行业务使用,后来因被公司调职或「非自愿」离职,例如资遣等情况,须离开原工作地而出售房地。
第二、土地被周遭土地越界,双方协议后,把越界的部分出售。
第三、欠债、欠税,导致房地产被强制执行。
第四、是本人、配偶、本人或配偶的父母、未成年子女或无谋生能力的成年子女等亲人,罹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意外事故,须卖房负担医药费。
第五、遭受家暴,取得通常保护令,为躲避施暴者而出售房地。
第六、共有房地,在多数继承人决定出售的情况下,少数反对出售的继承人,等於是非自愿出售。
第七、继承取得不动产时,也一并继承未偿贷款,结果无力偿还,只好卖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