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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税 &赠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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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到的遗产比「应继分」还少 要缴赠与税吗?4
https://www.pacowu.url.tw/ 吴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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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南区国税局表示,常有民众询问,若没有依据《民法》应继分规定办理遗产分割,分得少的人是否是要去国税局申报赠与税?若还要缴赠与税,可以向法院抛弃继承吗?

南区国税局表示,继承人持国税局核发的遗产税缴清或免税等证明书办理遗产分割登记,「不论继承人间如何协议分割遗产,均不课徵赠与税。」

南区国税局说明,民法有关「应继分」的规定,目的是在继承权发生纠纷时,可以确定继承人应得的权益;如果是继承人之间自行协议分配,有些继承人取得的遗产比依民法应继分计算的遗产更多,民法并未限制。

因此,继承人经协议所取得遗产的多寡,不用与应继分相比较,没有继承人间相互为赠与的问题,当然也不用因为担心被课赠与税而抛弃继承。

举例来说,甲君死亡时,有遗产银行存款2,000万元,继承人为配偶及2位子女。依民法应继分规定,3人平均分配,各自取得1/3的遗产。但孝顺子女考量母亲健康状况不佳,需庞大医疗费用,经协议后,母分得1,500万元以保障未来生活开销,2位子女各分得250万元。

在这个案中,虽然母亲取得比应继分更多的遗产,但这是继承人之间的协议,不会因此造成继承人相互间赠与的问题。

此外,我国遗产采「总遗产税制」,继承人应於缴纳遗产税后,再就税后遗产协议分割;如果继承人先以自身原有的财产先垫缴遗产税,应把遗产扣除该笔垫缴税款,再行分割

换句话说,继承人至少应分得相当於垫缴税款金额的遗产;否则将因其自身原有财产减少,形同实质对其他继承人赠与,就会有被课徵赠与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