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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税念学堂/财政部3措施 轻放建商房地合一2.0 成本采推计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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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1 14:03:28

经济日报 记者徐碧华/台北报导

 

为了不给房价添柴,财政部最近做了一个大抉择,赋税署核定了「建商成本一致性认定原则」,不对建商课重税,这无异是对建商的房地合一2.0轻轻放下。

 

事情发生在总统大选前,国税局对建商查税,凡按同业利润标准报税的,要调整,中部、南部建商跳脚,透过建商公会与财政部沟通。公会反映,若依税法规定,按「房屋评定现值及公告土地现值」核成本,成本太低,形同对建商课重税。建商只能转嫁赋税成本,房价必然一波大涨。

 

这一沟通,直至大选结束、赖政府上台,才有了定论。财政部日前已把课税原则给了各国税局。官员说,可以推计课税,引用不动产估价公报、各地营造公会所列的建造成本。土地则按买进价格认。

 

110年度建商营所税快速协谈。中区国税局和高雄国税局官员表示,案子都核完了,没什么争议。

 

解方接近核实 采推计课税

建商查税与房地合一2.0有关。财政部官员指出,当年修法决定纳入营利事业,营利事业卖房子比照个人课税,最高税率也适用45%。「对房屋兴建完成后第一次移转的,也一视同仁。」这讲的就是建商,也按实价计算。盖房卖房是建商本业,适用税率仍是营所税的20%

 

修法规定在所得税法第24-5条第5项,稽徵机关进行调查或复查时,营利事业未提示有关房屋、土地交易所得额之帐簿、文据者,稽徵机关应依查得资料核定;成本或费用无查得资料者,得依原始取得时「房屋评定现值及公告土地现值」按政府发布之消费者物价指数调整后,核定其成本,其费用按成交价额3%计算,并以30万元为限。

 

可是,财政部又公布了110年度的不动产开发商的同业利润标准,净利率是10%,每收入100万元,设算赚10万元,标准和109年度一样,并未调高。於是不少建商按同业利润标准「设算报税」。因为这么报省税,国税局官员说:「房价涨,建商赚的比同业利润标准多。」

 

112年开始查核110年度建商营所税后,中、南部建商反弹。北部建商绝大多数是大型建商,由会计师签证,都是减除实际成本。按同业利润标准报税的,多属中、南部建商,中部建商率先表达不满,透过公会向财政部反映「按政府现值盖得了房子?」

 

但赋税署长宋秀玲不接受按同业利润标准报税。她说:「财政部只能依法行事,没有别的选择。」

 

时任高雄国税局长的陈柏诚认为,课税要「核实」,依房屋评定现值认房子的兴建成本、依公告土地现值认土地买入成本,的确偏离了现实,「太低了」。

 

按现值认,建商不能接受;按同业利润标准报,财政部不能同意。怎么办呢?陈柏诚在调任国库署长前,向财政部提交解决方案,他说:「提示不出成本的部分,就推计课税。」盖一栋房子成本多少,可以参考周边建案、市场行情。也就是把查税重点移到法条中的「稽徵机关应依查得资料核定」。

 

建商有些成本提示不出来,国税局官员说,例如工程转给小包,又没跟小包索取发票;又例如,工班找的临时工,不给报薪资所得,「听说有些是外劳,真报不了。」

 

财政部核定高雄国税局呈报的方案,建造成本认列可以参考不动产估价公报,也可以参考各县市营造公会所列的。中区国税局局长楼美钟说:「不能说建商提示不出来,就都不认。」

 

普查变选查 110年度案子翻篇了

争议的平息不只因为财政部允许推计课税,还在於查税「雨点小」,财政部执行了几项措施:

 

一、成本协谈

 

中区国税局官员说,建商成本大分两块,一是土地成本,一是建造成本。土地的成本认定比较简单,「买进成本应该都有记帐,」如果连这也提示不出来,国税局可以函查前一手卖家,主动补上买进成本。

 

盖房子的成本比较复杂,国税局后来也简单化,官员指出,有两种成本可以参考,一个是不动产估价公报,这是出自估价师;一个是营造公会列出的。

 

官员指出,又分全国性的、各地方的。例如,各县市营造公会各有参考成本,建商可以主张适用那一个单位列出的成本,「来协谈。」钢骨的和钢筋水泥的不一样,楼层高的和楼层低的不一样,有电梯的和没电梯的不一样。「当然,台北建案的建材和台中也不会一样。」

 

甚至,国税局官员指出,有建商提出邻近别家建案的成本协谈,「协谈到双方可以接受,那么就核税。」官员说,当然是补税。

 

不管是不动产估价公报或是营造公会列出的建造成本,都已包含工资,官员指出,也因此,国税局与建商协谈时的差距并不大。

 

110年度案件补了多少件、补税多少,各国税局不肯透露。

 

二、只选查、不普查

 

一般房地合一2.0的案件几乎是逐案核查,除非人力不足。而建商的110年度营所税,一开始也被视同房地合一2.0案件,这才有建商集团抱怨,自家被国税局针对,每一家建商都被查。

 

中区国税局官员说:「没有,没有。后来没有。没有集团每家建商都查的事。」因为只做选案查核,是抽查,没有逐案查。而且只做例行性的选案,不是抽调人力做专案查核。

 

也就是说,110年度的建商仍有按同业利润标准申报,而没有被核实补税的。

 

三、110年度翻篇了 不翻旧帐

 

这些没有选查到的,在五年的核课期内还会被翻出来查吗?中区国税局官员说:「不会往前翻。」「如今已进展到要查核112年度的营所税。」

 

新年度,财政部还是发布了建商的同业利润标准,虽然房价续涨,112年度的净利率仍维持10%。楼美钟说,国税局不接受按同业利润标准申报,「所得税法不允许。」已辅导建商核实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