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消息 > 遗产税 &赠与税 > 爸爸过世,儿子忽略1件事「遗产税暴增693万」!国税局教1招节税,忘记就亏大了 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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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过世留下的遗产,除了申报遗产税以外还有这些眉角要注意!财政部南区国税局表示,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7条第1项第4款及第2项规定,被继承人所遗之配偶、直系血亲卑亲属及父母,如为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规定之「重度」以上身心障碍者或精神卫生法规定之严重病人,且非抛弃继承权者,继承人在申报遗产税时,就符合条件者,可加扣身心障碍扣除额每人693万元。不过,原则以继承开始前已取得社政主管机关核发之重度以上身心障碍证明,或精神卫生法第19条第1项规定之专科医师诊断证明书为限。
遗产税列报身心障碍扣除额,需先取得证明
国税局补充说明,上述对象倘未於继承日前取得重度身心障碍证明,惟能提示医院鉴定文件,证明於继承日前已具重度身心障碍之条件,继承日后才基於相同事由,向社政主管机关申请核发该份证明,仍可准予依规定扣除693万元。
国税局也举例,A先生於113年1月间死亡,遗有配偶B小姐、儿子C先生及母亲D小姐3人,C先生於同年7月办理遗产税申报,检附B小姐及D小姐之重度身心障碍证明,列报2人之身心障碍扣除额1386万元(693万元*2),国税局查核后发现,B小姐未抛弃继承,B小姐及D小姐之重度身心障碍证明取得日期分别为113年5月(继承日后)及112年12月(继承日前),而C先生无法提出B小姐於继承日前已符合重度身心障碍之相关证明,故无法适用扣除规定,所以本件仅得扣除D小姐之身心障碍扣除额693万元。
该局提醒民众,办理遗产税申报时,若不熟稔税捐法令规定,可迳向当地稽徵机关或专家洽询,以维自身权益。(相关报导:爸爸帮儿子定期存款「被课大笔赠与税」!国税局曝忽略1细节,直接连补带罚|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