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消息 > 房地合一税 > 免税房屋变革一次看 聪明选择可节税! 2024-08-28
相关连结:https://www.ctee.com.tw/news/20240827700771-430605
房屋税2.0新制於今年7月1日上路了,原持有多户住家用免税房屋的民众请注意,因增订仅自然人适用及全国3户限制,法人所有或超过3户房屋已无免税,税率将增加为1.5%至4.8%。
新北市政府税捐稽徵处表示,倘持有住家用房屋现值10万元以下(新北市为11万1千元)房屋全国累计未达3户者,将由房屋所在地稽徵机关迳予免徵房屋税,无须民众申报择定;如民众持有符合免徵要件房屋超过3户,最晚应於明(114)年期房屋税开徵40日(即明年3月22日,因适逢假日顺延至同年月24日)以前申报择定,未申报或逾期申报择定者,稽徵机关将按114年2月28日之房屋税额由高至低排序,主动核定税额前3高者免徵114年期房屋税。
该处提醒,民众若持有住家用房屋现值10万元以下(新北市为11万1千元)房屋超过3户,超过部分如供自住使用房屋,亦即符合下列3要件:1.无出租、无营业2.供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实际居住使用,并於该屋办竣户籍登记3.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国合计3户以内,可於明(114)年3月24日以前申报按自住用优惠税率1.2%课徵房屋税,一经核准,即与非自住住家用税率(1.5%~4.8%)最多相差4倍,节税效益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