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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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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稅唸學堂/不得已賣廠房 竟然全課房地合一稅 關鍵是:折舊4
https://www.pacowu.url.tw/ 吳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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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11994/8245652

近來高雄國稅局抽查營利事業的房地合一稅,「被調整的比率蠻高的,」官員說,如果是很早買進的廠房,能減的成本只剩殘值,出售時,就有不少營利事業因此被補稅。

 

官員解釋,可減除的「成本」,不是取得成本,而是「未折減餘額」,也就是取得成本要扣除已認列折舊。

 

另外,也常有營利事業跟國稅局抱怨,「我就是因為本業虧損才賣廠房,竟然賣廠房賺的錢,全課房地合一稅,沒辦法先抵本業虧損。」官員只好再解釋,「房地交易所得只能抵房地交易損失。」

 

廠商抱怨,自家久久才賣一次廠房,可能十年內都不會再賣第二次,那有什麼機會抵損失。

 

就是這兩點新認知,瘦了營利事業的荷包。官員說,所幸,只調整補稅,不罰款。

 

成本不是取得成本 是未折減餘額

 

高雄國稅局舉了個案例,有一家公司109130日以2,500萬取得一處房屋、土地,帳列固定資產,房屋認列折舊,111110日出售,售價3,000萬元。賣出時,房屋認列的累計折舊40萬元。

 

公司這樣算

1125月申報房地合一稅144萬元。

 

3,000萬元售價-2,500萬元取得成本-180萬元必要費用-土地漲價總數額0)×45%稅率(持有不到兩年)=144萬元房地合一稅

 

但這樣的算法,官方不接受。

國稅局算給你看

 

高雄國稅局在成本項目,改為(2,500萬取得成本-40萬元累計折舊),官員說,提列折舊已經算過一次費用了,如果計算房地合一稅時沒有減掉,等於算了兩次費用。或者成本這一項,直接以「未折減餘額」取代。

 

計算下來,房地合一稅162萬元,多18萬元。補稅18萬元。

 

營所稅率是20%,這個個案的房地合一稅稅率45%,那麼提列折舊並不划算?官員指出,公司可以放棄提列折舊。

 

官員指出,這家公司出售的房產持有時間短,折舊提得不多,如果是賣早年買的廠房,折舊早就提完了,只餘殘值。可扣除的成本低,算下來的房地交易所得很高。

 

官員也說,營利事業的房地合一最低稅率是20%,不像個人可以到15%或有10%的優惠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