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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遗产重税 赠与移转增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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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 记者邱琮皓/台北报导

政府过去期望透过徵收遗产税以达促进财富重分配效果,近20年推动遗赠税三次修法,但从统计来看,透过赠与方式移转财产仍持续增加,立法院预算评估报告指出,要以徵收遗产税达到促进财富重分配效果恐非常有限。

依2006至2023年度遗赠税税收统计,遗赠税税收明显随税率修正而有显著提升,由2006年度286.94亿元增加至2023年度618.53亿元,增幅115.56%。

但如果将遗产税及赠与税分开来看,2006至2023年度遗产税由235.16亿元增至368.47亿元、增幅56.69%,但赠与税则由51.77亿元增至250.06亿元,增幅高达383.02%,且平均每笔徵税案件赠与金额由292万元,增至1,092.3万元,显示纳税人透过赠与方式移转财产有明显增加的现象。

以2006至2023年同期来看,申报案件从18万8,704件增至21万8,387件,增幅为15.73%,但核定免徵件数也是明显增加,从16万5,167件增至20万7,619件,增幅来到25.7%,更胜整体案件。

我国遗赠税税率近20年历经三次修正调整后,2008年(含)以前课税级距采10级、最高边际税率为50%;2009年1月21日遗赠税法修正公布至2017年5月10日税率再修正前,适用单一税率10%;2017年5月10日遗赠税法再修正公布后迄今,主要是以遗产净额或赠与净额多寡,依照适用级距分别采10%、15%及20%等三级累进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