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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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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控制何时往生「连续继承」房地合一税放宽 持有时间改这样算4
https://www.pacowu.url.tw/ 吴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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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税开徵后,短期内交易会被课以重税,不过,国税局表示,因继承取得的房产,因无法控制取得时间,已放宽「连续继承」而取得的房地,可将连续「各次」被继承人的持有期间合并计算。

地方国税局表示,个人交易2016年1月1日以后因连续继承或受遗赠取得之房地,依房地合一所得税制计算适用税率及自住房地优惠之持有期间时,得将连续「各次」被继承人(遗赠人)持有期间合并计算。

但因继承取得房地,对继承人而言,其取得时点非人为所能控制,若继承人有照顾遗属或缴纳遗产税等需求,须於短期内将该房地出售,因持有期间较短而适用较高税率,未尽合理。

因此,财政部於去年年11月2日发布解释,放宽将连续「各次」继承(受遗赠)之被继承人(遗赠人)持有期间合并计算,以利适用较低税率或自住优惠〔课税所得400万元以内免税;超过部分适用10%税率〕,以兼顾情理并保障继承人权益。

举例来说,纳税义务人甲君之母於民国85年购入A房地,甲母於民国107年过世后,由甲父继承A房地,嗣甲父於民国111年3月过世,由甲君继承A房地,并於民国113年2月出售,依前述法令规定,於计算甲君房地合一所得税持有期间时,得并计甲母与甲父之持有期间,经计算持有期间合计已超过10年,得适用税率15%。

国税局提醒,个人出售因继承或受遗赠取得之房地,适用房地合一所得税规定者,不论获利或亏损,都应在房地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之次日起30日内自行填具申报书,检附契约书影本及其他有关文件,向户籍地所属稽徵机关办理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