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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眼!银行只核贷6成 卖房遇买方成数不足怎报税?4
https://www.pacowu.url.tw/ 吴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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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网News记者林和谦/高雄报导

 

王小姐最近出售房屋,还有总价7成的价款未收取,买方约定过户登记后以贷款给付,没想到银行只核贷6成,且买方无法立即支付未核贷的差额房款,王小姐疑惑询问,还没收到全部款项,就要申报房地合一税吗?对此疑问,国税局也予以解惑。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说明,个人交易105年(201611日以后取得的房屋、土地,就属於个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税(房地合一税)的课税范围。交易所得或损失,不论有无应纳税额,应於移转登记的次日起算30日内,自行填写申报书并缴纳税款,检附契约书影本及相关成本、费用证明文件,向户籍所在地稽徵机关办理申报。

 

也就是说,只要在地政机关完成移转登记,就要在登记次日起30日内申报,不因买方未付清款项而免除依法申报的义务。

 

高雄国税局表示,实务上常有民众认为尚未「交屋」,只是过户还没收到全部款项,或是低价卖给亲友没赚钱、误认为代书会帮忙申报及以为实价登录就已完成申报房地合一税...等原因,而没申报房地合一税,直到国税局调查后才发现错过申报期限。 高雄国税局指出,这时如有应纳税额,除了补税外、还要面临按补徵税额处3倍以下的罚锾;而如果是亏损,也要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未尽申报义务的行为罚,不可轻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