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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愿卖屋 可享优税4
https://www.pacowu.url.tw/ 吴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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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记者胡顺惠/台北报导

 

北区国税局提醒,个人非自愿离职出售持有期间在五年以下的房地,必须同时符合两大前提,才能适用优惠税率20%。第一,须在工作地点购屋设立户籍并实际居住;第二,需因非自愿离职或因职灾终止劳动契约。

 

房地合一税制下,若交易持有两年内房地,税率45%,逾两年未超过五年,税率为35%,超过5年以上才适用20%以下税率。

 

不过为避免错杀无辜,财政部针对非自愿因素而须交易持有五年以下房地,符合一定条件,可免落入重税范围,仍以20%计算房地合一税,其中包含调职、非自愿离职。

 

非自愿离职必须符合两大要件。首先,卖方或其配偶必须在房地所在地办理户籍登记,并实际居住於该处,且该房地不得用於出租、营业或执行业务;第二,卖方需符合《就业保险法》规定的非自愿离职条件,例如公司倒闭、关厂或缩编等情况,或因职业灾害符合《职业灾害劳工保护法》规定而终止劳动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