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消息 > 房地合一税 > 房地合一税节税!父母亲往生前,子女记得迁户籍回家,多出「400万免税额」...资深代书曝密技 202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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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屋想出售?高额房地合一税怎么办
个案的父亲民国113年11月往生,遗产中的自住房屋是106年购买,完成了户籍登记并且居住於该房屋,已经连续满6年以上。因为母亲已经往生,所以继承权就落在儿子身上。
儿子113年12月办妥了父亲的后事,继承了父亲留下的房屋之后,觉得这个老旧公寓的居住环境,不符合他的生活品质,决定卖掉该公寓,委托我们概算房地合一税后,发现如果马上出售,居然有高额的房地合一税等著他,怎么办?
高额税负试算:继承房屋出售的税务冲击
从客户提示的遗产税免税证明书上,房屋及土地核定价额约50万元,他们委托知名房仲业者的估价,预估市价约400万元,申报房地合一税的获利为350万元,扣除仲介服务费16万元,所有权持有期间为7年,以税率20%计算,房地合一税约66.8万元。(即:400万元-50万元-16万元=334万元×20%=66.8万元)
面对如此高额的房地合一税,客户咋舌!该如何节税?
房地合一税自住优惠:400万免税额及10%优惠税率
依照所得税法第4条之5规定:
(一)个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办竣户籍登记、持有并居住於该房屋连续满6年。
(二)交易前6年内,无出租、供营业或执行业务使用。
(三)个人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交易前6年内未曾适用本款规定,就可以适用400万元的免税额及10%的优惠税率。
父亲113年11月往生,儿子113年12月继承该房屋,迁入户籍后还要等6年,缓不济急。
连续继承的税务优势:合并计算持有期间
另外,112年11月2日台财税字第11204619060号函规定:.....如属连续继承或受遗赠取得之房地,得将连续各次继承或受遗赠之被继承人或遗赠人持有期间合并计算.....
也就是只要儿子能够主张该400万元免税额,儿子出售这继承的老公寓就免纳房地合一税,这0元与66.8万元的距离只有相差几天,实在可惜。
房地合一税节税密技!父母亲往生前,子女记得迁户籍回家
试想,如果儿子在爸爸重病期间照顾他的时候,就能把户籍登记迁入爸爸老公寓,爸爸设籍的7年和儿子迁入的户籍,在爸爸往生后就符合『连续满6年』的规定,继承后儿子不用再等6年,就能享受这400万元的免税额,达到免纳房地合一税的条件。
为此,提醒大家,如果父母亲的遗产中的房屋,不是您想要保留的资产,甚至会继承后短期卖掉,或许未雨绸缪,先将本人、配偶或是未成年子女的户籍迁入,取得户籍登记及居住事实,将可以取得400万元的房地合一税免税额,及10%的优惠税率,避免缴纳遗产税后,还要缴纳高额房地合一税的窘境,一头牛被剥二层皮,也有利於房屋的销售。
作者简介_郑文在
正业地政士联合事务所所长,拥有不动产经纪人、地政士证照,专长为不动产税法、不动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