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消息 > 遗产税 &赠与税 > 死亡前2年的赠与,竟没被算入遗产税!国税局曝1情况免缴,省下大笔税金 202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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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许多人都知道,被继承人死亡前2年内赠与子女之财产,应於被继承人死亡时,视为被继承人之遗产,课徵遗产税。因此许多父母会在中年的时候,就开始透过每年244万的免税额,陆陆续续把财产转到子女名下。不过,国税局分享1情况,即便是在死亡前2年的赠与,也完全不用缴纳税金。
死亡前2年的赠与,竟没被算入遗产税!国税局曝1情况免缴
国税局举例说明,若被继承人在死亡前两年内曾赠与财产,受赠人是否需计入遗产总额,可能因亲属关系变动而有所不同。例如,若受赠人为继承人的配偶或子女,则该财产需计入遗产总额;但若亲属关系在被继承人死亡前已消灭,则不需纳入课税范围。
离婚影响遗产税计算
国税局举例,假设被继承人甲君於110年1月25日过世,他生前在108年12月1日赠与配偶乙君、儿子丙君及丙君的配偶丁君各1万股上市上柜公司股票。然而,丙君与丁君在109年间离婚,导致甲君与丁君的亲属关系在甲君死亡前已经消灭。因此,国税局指出,死亡前2年内赠与配偶乙君及儿子丙君的财产,应计入遗产总额,但赠与丁君的财产则无须纳入。
遗产税如何计算?
若赠与的财产为上市上柜股票,国税局表示,应以被继承人死亡当日的市场收盘价作为时价,计入遗产总额进行课税。因此,继承人在申报遗产时,需依当日股价计算赠与财产的价值,并依法申报遗产税。
资料来源:《财政部台北国税局》(相关报导:父母赠与子女2352万,竟一毛税金也没收!国税局教「1招」超过244万免税额也不怕|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