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消息 > 房地合一税 > 预售屋完工转售 留意持有期 202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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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记者胡顺惠/台北报导
民众购入预售屋后转售成屋,房地合一所得税该如何计算?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预售屋与成屋为不同交易标的,持有期间计算方式也不同,个人持有预售屋至成屋出售时,应以成屋取得日作为持有期间起算点,不能纳入预售屋持有期间。 房地合一税制下,持有期间是适用税率多寡的关键。
高雄国税局说明,当个人购买预售屋,并在建案完工交屋后转售,计算房地合一所得税时,持有期间只能从成屋所有权移转登记日起算,至出售并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为止。
举例来说,小美2021年3月1日与建设公司签约买入预售屋,该建案2021年底完工,2022年2月1日完成成屋所有权移转登记,正式完成过户,那就是从这一天起算持有期间,2022年12月30日出售成屋,并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
国税局解释,小美成屋持有期间为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共11个月,未满两年,依房地合一税制规定,应适用45%税率课徵所得税。 据现行房地合一税制,个人出售2016年1月1日后取得房屋或土地,税率依持有期间长短而有所不同,持有二年内,适用45%税率;持有超过2年但未满5年,适用35%税率;持有超过5年但未满10年,适用20%税率;持有超过10年,适用15%税率。
国税局提醒,据《所得税法》规定,交易适用房地合一税制的房屋及土地,应依实际持有期间计算适用税率,并在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次日起30日内,办理房地合一所得税申报。
国税局补充,申报时,纳税人应备妥房地合一所得税申报书、买卖契约书影本、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付款凭证等,若有应纳税额,须附缴纳收据,且即使交易结果无须缴纳税款,个人仍须办理房地合一所得税申报,以免影响日后的税务纪录。 国税局建议,民众在进行房地交易前,应先确认房屋持有期间与适用税率,以免因误解规定而产生较高税负或遭补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