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消息 > 遗产税 &赠与税 > 妈妈赠与儿子200万现金买房,被课大笔赠与税!忽略1件事,国税局找上门连补带罚 2025-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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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网友问:「我借钱给孩子买房,现在每年赠与他200万,他再还给我,这样应该很合理吧?」表面看起来没超过年度赠与免税额(244万),好像没问题?但事实上,这样做有可能会被国税局认定为一次性赠与+债务免除行为!
为什么会有风险?
因为台湾有个超重要的原则:实质课税原则,国税局不是看你形式多合法,而是看你实际怎么做!
什么是「实质课税原则」?
国税局课税时的重要依据之一,意思是:
不看表面形式,而是看实际经济意图与交易实质,来判定应否课税及课什么税。
- 风险范例解析。
- 妈妈当年借660万给儿子买房。
- 儿子每月缴1.5万利息。
4.从某年起,妈妈每年赠与200万给儿子。
- 儿子再把这200万「转帐还款」给妈妈。
看起来好像很合理?实际上,国税局可能这样判断:
- 「儿子收了200万之后马上转回给母亲」,且年年都这样。
- 那他们可能判断:这其实是「形式上的借贷、实质上的赠与」——是为了规避一次性赠与税额过高,而刻意分年赠与还款,属规避税捐行为。
《遗产及赠与税法》第4条提醒:
「债务之免除」也是赠与。
所以就算你每年金额没超过244万,只要被认定是用赠与方式「假装还款」,还是可能要补税+罚款!
比较安全的做法:
首先,保留109年借款时的借据、利率约定、期限说明。儿子每月1.5万转帐备注清楚为「利息」用途,保存利息金流。
避免逐年赠与+还款风险
安全做法 1:逐年免除债务,视为赠与
- 每年写一份《债务免除暨赠与声明书》
- 写清楚「今年免除儿子债务200万,视为赠与」
- 保留纪录+金流,合法又有税法依据
安全做法 2:还款用自己的钱,不是妈妈刚赠与的钱
- 妈妈赠与归赠与
- 还款用其他来源(收入、资产),让交易有「独立性」
什么是「债务免除」的赠与?
《遗产及赠与税法》第4条明列:「债务之免除」属於应课赠与税的情形。
也就是说,债务人本来应该还的钱,结果债权人说「不用还了」——「债务之免除」这就是赠与。
「债务免除」额度,未超过赠与免税额仍不用缴税,但计入当年度赠与总额。
本文经授权转载自R姐 廖嘉红-继承与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