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最新消息 > 遺產稅 &贈與稅 > 稅稅唸學堂/他賣桃園山坡地 低於公告現值太多 國稅局課他贈與稅 2025-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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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14:19:43
經濟日報 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
文雄(化名)112年大舉賣地,賣很多筆,賣的地分散各地,但是幾乎都賣給同一個人。因為財產變動大,被北區國稅局選案,追蹤賣地後現金流向,看看有沒有贈與稅問題。最終查到其中一筆交易有狀況,地在桃園,是山坡地,土地公告現值3,100萬元,賣1,500萬元,視同贈與1,600萬元。
國稅局發函要求文雄說明,他趕快蒐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他找到隔壁山頭、隔年的一筆交易,每坪售價比自己高一點點,佐證市場行情如此,不是他故意低價銷售。
北區國稅局採用,將文雄山坡地的市價調低為1,700萬元,與1,500萬元的差價縮小為200萬,視同贈與200萬元。文雄當年度已用完贈與免稅額度,被按10%稅率課贈與稅20萬元。
賣地拿到巨款要小心 會被列管
文雄名下的地,或繼承來的、或買來的,都是早年取得,遠在房地合一稅實施之前。賣了地,繳了土地增值稅,他以為就沒「稅」什麼事了。
北區國稅局官員說,不管有沒有房地合一稅,地政機關會把不動產交易資料匯給國稅局。文雄112年度的土地交易量很大,桃園山坡地只是其中很小的一筆,「知道這個人賣了很多地,會去追蹤他賣地錢的去向,也會去查查交易狀況,主要目標是贈與稅。」
當文雄的財產狀況再次有大幅變動,例如存款減少很多,可能又會被查。
成交價低於土地公告現值 被視為贈與
文雄被查到的狀況很特別,官員說:「成交價低於土地公告現值,這種情況很少、很少。」而且桃園這塊山坡地成交價約只有土地公告現值的一半,價差很大。
北區國稅局不肯透露真實的價金,只用假設的金額說明案情。假設112年度桃園這塊山坡地土地公告現值3,100萬元,成交價1,500萬元,官員說:「這是以顯著不相當的代價讓與財產。」符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的「以贈與論」的情事。
北區國稅局發函請文雄說明,不然依規定,以「3,100萬元土地公告現值-1,500萬元成交價」計算贈與金額1,600萬元。
文雄首先說明,現在諸多法規限制山坡地開發,山坡地價值遠不及一般土地,而且很難賣,少有人要接手。
單是口頭說明不夠。官員說,北區國稅局和文雄一起找證據,「找鄰近、同樣山坡地的交易,先找過去兩、三年的交易,後一年度也可以,以最低成交價作為參考。」
同一座山頭近年沒有成交記錄,文雄找到隔壁山頭,在113年有一筆小面積山坡地的交易,同樣的,成交價低於土地公告現值。北區國稅局同意以這筆交易為市價,用每坪成交價換算,文雄的山坡地市價為1,700萬元。
最後國稅局核定視同贈與200萬元,核課文雄20萬元贈與稅。
買家有利益、也有風險
文雄繳了贈與稅之後,對買家有影響嗎?官員說,文雄的山坡地早已過戶,在地政機關登記取得理由為買賣,這不會變更,不會改為受贈取得。所以,未來,買家賣地,不能以當年度3,100萬元公告現值為成本。
官員指出,贈與稅是對贈與人(文雄)課,國稅局不會通知買家這案被視為贈與。但買家如果懂得稅務,倒可以用受贈人的名義,查詢這件山坡地交易是否列為贈與案。未來買家賣出這山坡地,申報的成本是1,700萬元,而不是1,500萬元。
當然,買家也有風險。萬一,國稅局查獲的時候,贈與人已過世,會改向受贈人(買家)發單課贈與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