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消息 > 房地合一税 > 政府再修税法 你知道楼板隔音也能节税吗? 2025-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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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杂志
房地合一税的出现,主要是政府为打击房地产投资客短期炒作房地产,短期套利,造成整体房地产市场价格不正常的上涨,让实际需求者的购屋成本增加,导致人民压力指数上升,进而引发社会问题,因此政府於民国105年1月1日开始实施房地合一税1.0版,只要於105年1月1日后所取得之房地产,未来出售获利之部分,以房地合一税制课徵税收,反之,於105年1月1日前所取得之房地产,则以房地分离方式课徵税收。
有关房地合一税制度中,房地持有时间越久,则税率越低,进而能降低投资客短期炒作房地产,也能健全整体房市。
除了课税税率之外,政府也列举可扣除之成本与费用,依据『房地合一课徵所得税申报作业要点』之规定,针对可扣除之费用中,未提示费用之证明文件或所提示之费用证明金额从原本未达成交价额5%之部分,於110年7月1日起,调整为未达成交价额3%者,稽徵机关得按成交价额3%计算其费用,并以新台币30万元为限。
税法新规定,让个人短期套利课重税,并且列举费用也更加严苛,在房地合一税2.0版制度之下,民众如何在新的税法制度下,合法节税,是不可不知的知识。
根据民国110年7月1日『房地合一课徵所得税申报作业要点』之规定,有关可扣除成本之部分,针对取得房屋后,於使用期间支付能增加房屋价值或效能且非二年内所能耗竭之增置、改良或修缮费等费用,可认列为取得成本的一部分,此成本认定,则为国税局个案认定为原则,但通则性来说,大致分为『可拆卸再利用』与『不可拆卸』两部分。 『可拆卸再利用』之产品部分,如:木地板、非固定式系统柜、冰箱等,则不能认列为成本之一,『不可拆卸』之产品部分,如:地砖、水泥、永久隔音层之楼板隔音等,则符合能增加房屋价值或效能且非二年内所能耗竭之增置、改良或修缮费等费用,另外也因为房地合一税2.0新法上路,将未提示费用之证明文件或所提示之费用证明金额调整为未达成交价额3%者,稽徵机关得按成交价额3%计算其费用,并以新台币30万元为限,让只用无发票证明装修费用之民众,则只可抵成本上限为30万元,然而,在高物价时代,装潢装修费用远远超过法定上限,若民众要以装潢装修费用来认列成本,更需慎选建材。 针对楼板隔音工程部分,若是采用超耐磨地板或石塑地板(SPC)为主要楼板隔音建材者,恐因材料特性、日照方向和消费者的使用习惯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超耐磨地板或石塑地板进行维修、更换或汰换次数频繁,变相造成消费者成本增加外,因该木地板为『可拆卸再利用』之产品,在房地合一税制度下,未来也不能列举为成本之一,因爲各种因素,市场才催生『永久隔音层』一词,若采用『永久隔音层』之楼板隔音,在隔音材上浇置水泥砂浆,再进一步贴上地砖,此构造中的地砖属於好清洁及耐用的表面材,另外隔音材位於水泥砂浆的下方,不易受到外缘因素破坏等双重优点,达到永久隔音层的效果,未来也能符合房地合一税规定之能增加房屋价值或效能且非二年内所能耗竭之增置、改良或修缮费,认列为成本之一。 【 住展杂志 】授权转载,原文出处【 政府再修税法 你知道楼板隔音也能节税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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