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消息 > 房地合一税 > 卖房前设户籍不一定降税?永庆房屋:土增税与房地合一税自用条件要注意 202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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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EWS汇流新闻网记者李映萱/台北报导
不少人为了省税,在卖房前才把户籍迁进去,希望可以适用土地增值税或房地合一税的自用优惠,永庆房屋契约部资深经理陈俊宏提醒,这样做不一定能过关。尤其土增税与房地合一税的自用条件不同,如何正确设籍、要设籍多久时间,千万要注意别搞混。
陈俊宏指出,土增税的10%自用优惠税率有两种形式,包含「一生一次」与「一生一屋」。「一生一次」需要符合出售前一年内没有供营业或出租使用的住宅用地;地上建物必须是土地所有权人或配偶、直系亲属所有,并已在该地办成户籍登记;都市土地面积未超过300平方公尺(约90坪)、或非都市土地面积未超过700平方公尺(约211坪)。最重要的,每人一生只有使用1次的机会。
「一生一屋」则没有使用次数限制,但必须使用过「一生一次」之后才能使用,条件也更严格。需出售前5年内未曾提供出租、或营业的住宅用地;土地所有权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土地售出前,需持有该土地6年以上,并在该地设有户籍连续满6年且持有自用住宅满6年;且出售时,土地所有权人与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没有该自用住宅以外房屋;同时都市土地面积未超过150平方公尺(约45坪)、或非都市土地面积未超过350平方公尺(约105坪)才适用。
陈俊宏表示,内政部每年1月1日公告土地现值,作为计算土地增值税的依据,土地涨价总额越多,就得按涨价倍数累进课徵20至40%税率。如果符合土地自用条件,则能适用10%优惠税率,比起非自用的一般税率,可以节省至少一半税金。
此外,房地合一税2016年上路后,房地交易获利所得合并课税,因此只有在2016年1月1日后取得之房屋、土地,出售后申报交易获利所得时才适用。如果此前取得的房屋、土地,则无需考虑房地合一税,买卖获利所得将并入隔年度5月的个人综合所得课徵,也就没有相关自用优惠税率。
陈俊宏提醒,依据房地所有权人持有时间不同,将适用15%至45%税率。若是符合自用条件,不仅房地买卖获利在400万以内免课徵,超过400万部分还有10%优惠税率,但要同时符合以下三点:第一,由个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且设户籍并居住连续满6年;第二,出售前6年无出租、无营业或执行业务使用;第三,出售前6年个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没有使用过本优惠。
「要注意的是,房地合一税在判断自用的设籍规定上,需要个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中至少一人,实际居住且连续设籍满6年,如果期间有中断就不算,并不是以累计设籍来计算!」陈俊宏说明,即使子女有设籍且住满6年,但房屋买卖时若子女已成年,也无法适用自用优惠,这部分土增税亦同,如果还有疑问,欢迎到永庆房屋位於双北的直营门店免费谘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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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来源:CNEWS汇流新闻网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