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消息 > 房地合一税 > 为分家产出售房地,遭课房地合一税 202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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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蔡彰盛/新竹报导〕为分家产出售房地,遭课房地合一税,难逃行政执行署追查金流!一名妇人欠税70多万元遭行政执行署新竹分署追缴,原本只有持分的房地产,后来深入追查发现,先前出售房地金流是到女儿户头,才知是为分家产出售房地,新竹分署追缴后,儿孙才乖乖将欠税全数缴清。
新北市一名老妇人111年间出售位於新北市三重区房地产,未自行申报房地合一税,经国税局核定税款65万6881元,因逾期未缴,遭国税局加徵10%滞纳金后移送行政执行,移送金额72万2569元。
经查,义务人名下仅剩位於新竹市关帝庙附近持分的房地产,然而该建物似经原址重建,而成为未办保存登记建物,产权不明,经移送机关同意后仅就土地拍卖,但经过4次拍卖仍未拍定。
因义务人名下已无其他财产,本以为只能核发执行凭证结案,但经新竹分署深入调查后发现,义务人於111年度出售房地时,系由其子代理,买家则为义务人的孙女,为了解房地出售后价金流向,新竹分署依行政执行法第26条准用强制执行法第19条第2项规定,通知义务人儿子及孙女到场协助调查。
义务人孙女说,因义务人女儿要求分配财产,故出售房地换成现金,款项已被义务人女儿拿去,而义务人之子收受新竹分署通知后,表示会与亲戚们协调缴纳,之后不到2个月的时间,便缴清全部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