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最新消息 > 房地合一稅 > 為分家產出售房地,遭課房地合一稅 202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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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為分家產出售房地,遭課房地合一稅,難逃行政執行署追查金流!一名婦人欠稅70多萬元遭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追繳,原本只有持分的房地產,後來深入追查發現,先前出售房地金流是到女兒戶頭,才知是為分家產出售房地,新竹分署追繳後,兒孫才乖乖將欠稅全數繳清。
新北市一名老婦人111年間出售位於新北市三重區房地產,未自行申報房地合一稅,經國稅局核定稅款65萬6881元,因逾期未繳,遭國稅局加徵10%滯納金後移送行政執行,移送金額72萬2569元。
經查,義務人名下僅剩位於新竹市關帝廟附近持分的房地產,然而該建物似經原址重建,而成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產權不明,經移送機關同意後僅就土地拍賣,但經過4次拍賣仍未拍定。
因義務人名下已無其他財產,本以為只能核發執行憑證結案,但經新竹分署深入調查後發現,義務人於111年度出售房地時,係由其子代理,買家則為義務人的孫女,為了解房地出售後價金流向,新竹分署依行政執行法第26條準用強制執行法第19條第2項規定,通知義務人兒子及孫女到場協助調查。
義務人孫女說,因義務人女兒要求分配財產,故出售房地換成現金,款項已被義務人女兒拿去,而義務人之子收受新竹分署通知後,表示會與親戚們協調繳納,之後不到2個月的時間,便繳清全部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