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消息 > 房地合一税 > 爸爸过世留下老公寓!继承再卖要缴多少税?达人教1招节税:房地合一税变0元|继承赠与过招 2025-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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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宁】相信不少人都知道,当自己继承房地后若马上出售,恐得缴上高额的房地合一税,让继承者的荷包「痛」得很有感,这对於薪资水平本就不高的年轻人来说,无疑是一大负担!对此,有达人提醒继承卖屋时的眉角,只要掌握好诀窍,就算继承房地再转售,也不怕踩雷失血。
关於继承族卖屋,过往有不少案例被认定为「短期交易」,因而被课以35%甚至是45%的沉重房地合一税,目前已有解套方式,据财政部在112年11月2日所发布的「台财税字第11204619060号」解释函,放宽了许多继承人得缴重税的难处。
正业地政士事务所所长郑文在以近期一个案为例,个案父亲在2024年11月过世,并留下一间於2017年购入的自住老公寓,该公寓有完成户籍登记并实际居住连续满6年以上,由於其母也已不在人世,因此这间房便由这名儿子继承,在2024年12月办妥父亲后事之后继承该房屋。
然而,他并不打算留著这间公寓,欲卖掉之前先委托事务所概算须缴纳多少税金。
郑文在指出,据当事人提出的遗产税免税证明书,房屋及土地公告价值约50万元,他也委托房仲业者估价,老旧公寓市价约400万元;如此一来,「400万元的市价扣掉公告价值50万,再扣除仲介服务费16万元」,当事人必须申报房地合一税获利334万元。
不过,这名已故父亲已持有该公寓超过5年,套用「房地合一税2.0」,税率以20%(持有5~10年)计算,房地合一税约66.8万元。
计算公式:
课税所得 :400万元-50万元-16万元=334万元
房地合一税:334万元×20%=66.8万元
「先迁户籍回家」秒省税400万
此外,郑文在提及,若依照《所得税法》第4条之5规定,符合条件可「适用400万元的免税额及10%的优惠税率」,条件包括:
一、个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办竣户籍登记、持有并居住於该房屋连续满6年。
二、交易前6年内,无出租、供营业或执行业务使用。
三、个人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交易前6年内未曾适用本款规定。
也就是说,该个案父亲在买下这间公寓后就长住於此,且户籍也同时迁入,如果在生前就把房子卖掉,即可适用上述优惠。但没卖掉也没关系,郑文在表示,财政部在112年11月2日发布了一道解套规定。
据「台财税字第11204619060号」解释函内容说明,「如属连续继承或受遗赠取得之房地,得将连续各次继承或受遗赠之被继承人或遗赠人持有期间合并计算...」「得并计之期间,以同点规定各次被继承人、遗赠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於该房屋办竣户籍登记并居住,且无出租、供营业或执行业务使用之期间为限。」
简单来说,儿子若在父亲还在世时,就把户籍先迁回这间老公寓,爸爸设籍时间和儿子迁入的户籍时间可以合并计算,那么儿子在出售时,就能享受400万元的免税额,以及10%的优惠税率,66.8万元的房地合一税瞬间归零,「也就是一毛都不用缴。」
可惜的是,委托人当时并不清楚有这项规定,如今要卖房子又想享有上述税率优惠的话,得迁入户籍并持有6年,否则还是会被课到重税。
不过由於房地合一税自住优惠条件中的「设籍不中断」,财政部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各地国税局的认定标准不一,永庆房屋契约部经理陈俊宏表示,双北市是依照继承登记日来看,依上述个案,若儿子在继承登记当日迁入户籍,就可以适用房地合一税400万元的免税额及10%的自住优惠税率,但前提是继承人去世到继承登记日间必须确实是自用,有居住事实。
但陈俊宏办理屏东的继承案件时,屏东国税局却要求在继承人去世当天,继承人户籍就要在该房屋内,继承人在继承登记日迁入户籍依旧来不及,认为自住时间中断,必须重新计算自住时间,所以实务上,还是看税务员如何认定。
郑文在提醒,「台财税字第11204619060号」帮继承族解套高税率的问题,但节税技巧在於,子女若发现父母亲遗产中的房屋,未来不是想要保留的资产,甚至继承后短期内会卖掉。最好先将本人、配偶或是未成年子女的户籍迁入,取得户籍登记及居住事实,未来卖屋将可以取得400万元的房地合一税免税额,以及10%的优惠税率,避免缴纳遗产税后,还得承受高额房地合一税的巨大负担。